云南女企業家李翠華已經接近80歲高齡,本應該安享晚年。可是在過去的十多年里,她一直在努力尋找公司價值高達2515.5萬元的四株“金茶花”的下落。其中一株曾在1999年昆明世界園藝博覽會上展出,并且在2001年由北京某評估公司評估過其價值。
李翠華指出,公司在2001年租用了工商銀行云南石林支行的一間房屋來展示四株金茶花。雙方之后發生了房屋租賃合同的糾紛,她被對方起訴。法院進行了強制執行,將這四株金茶花交還給了工商銀行石林支行保存,并明確了工商銀行應該歸還的責任。然而,之后這些金茶花卻不翼而飛,下落不明。
飛沙走石的“金茶花”
云南省個舊市居民李翠華,出生于1956年,曾擔任云南省亞太龍黃金實業公司的董事長。公司制作的黃金藝術品“金茶花”,曾亮相于1999年昆明世界園藝博覽會。
根據李翠華提供的信息,這棵金茶花是由64噸緬甸紅木雕刻而成,總重999公斤,雕刻了56朵茶花和999片茶葉,表面還鑲嵌了20公斤金箔。在昆明世界園藝博覽會上展出后,引起了廣泛關注,并被媒體報道。
之前展覽情況和相關報道的來源(照片來源:采訪對象)
之前展覽的情況以及相關報道(圖片來源:采訪對象)
展覽結束后,這家公司在2001年租用了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縣的中國工商銀行石林支行一間展廳,成立了石林金茶花攝影部,并將那朵“永不凋謝的金茶花”搬到展廳展出。同時,他們還制作了三朵小金茶花。
當時,這家公司委托了北京北方亞事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對一株被稱為“永不凋謝的金茶花”的植物進行評估,評估金額為人民幣2515.5萬元。隨后的一年,云南省亞太龍黃金實業公司再次委托了云南省第二公證處,對石林工行金茶花攝影部的“永不凋謝的金茶花”進行了證據保全公證。
根據李翠華所說,她在2005年因與工行石林支行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出現問題而遭到對方的起訴。到了2007年,石林彝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做出了強制執行的決定,將4棵金茶花交給工行石林支行保管,但這些金茶花后來卻不知去向。
極目新聞記者報道發現,2007年3月28日,石林彝族自治縣人民法院的執行筆錄顯示,由于李翠華不配合執行,工商銀行石林支行對其提起了房屋租賃合同糾紛訴訟。法院當天強制打開了房屋,里面發現了四盆打包好的金色茶花盆景制品和一些生活用品,現已將房屋交還給了工商銀行管理。報道還提到,李翠華在房屋內的物品也已移交給了工商銀行管理,等待李翠華出現后交回。現在工商銀行對李翠華的物品進行了簽字驗收,并附有驗收人和現場人員的簽名。
然而,李翠華說,當強制執行發生時,她并不在場,隨后也沒有收回四株金茶花。
請以法院判決為準,因為事情很復雜
李翠華的律師代表,云南鼎興律師事務所的邱平順向極目新聞記者透露,他自2016年起負責處理此案。在四棵金茶花失蹤后,李翠華因業務失敗,公司被吊銷,個人經濟陷入困境。
在李翠華看來,自2001年至今已有20多年,物價已漲了數倍。加上其他三棵略小的金茶花,這四棵的價值現在大約超過一億元人民幣。她希望,工行石林支行能夠將這四棵“金茶花”歸還給她,如果無法歸還,則需立即進行賠償。“我愿主動做出最大程度的讓步,只要求按照2001年原材料成本和手工費共計2515萬元評估作為基礎,考慮通脹因素或委托評估機構評估后進行賠償,按照原料成本和手工費來賠償。如果未來對方找到這四棵金茶花并將其歸還,我會全額退還賠償款。”
5月9日,工行石林支行現任行長李某某對極目新聞記者表示,支行無權針對此事做出回應,也沒有解釋四棵金茶花的去向,并隨即掛斷了電話。隨后,記者通過短信再次表達采訪請求,但未收到回復。
昆明分行工作人員告訴極目新聞記者,這件事情牽涉到歷史原因,問題比較復雜,請以法院判決為準。記者問及這四棵金茶花的下落,工作人員未回答,并表示將由法務人員聯系記者了解情況。截至記者發稿前,仍未收到答復。
多年來,李女士多次向工商銀行石林支行以及相關部門尋求幫助,包括石林縣人民法院追討那四株金茶花,但卻一直未能如愿。今年四月,原本準備起訴的訴訟費高達兩百多萬元,而她無法負擔這筆費用。因此,她之前多次提起的訴訟均因無法支付費用而被迫撤訴。盡管工商銀行鼓勵當事人提起訴訟,但他們清楚當事人如今的處境,無法承擔高昂的訴訟費用。律師邱平順指出,四株金茶花下落不明,情況異常可疑,而且處理此事的銀行工作人員目前已無法聯系。
根據大皖新聞報道,石林縣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已經了解此事,并正積極推進。具體情況只能向當事人透露,若當事人需要,可前往法院了解。該工作人員還補充說,李翠華之前多次來過法院,領導也已做出答復。更多股票資訊,關注財經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