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短短一天之內,接連收到了警示函和關注函!
4月15日晚間,鴻博股份發布公告稱,最近收到福建證監局發來的一份《決定書》,決定對該公司及相關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接著,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出關注函指出,鴻博股份的業績預告修正公告與原先的預告存在嚴重差異,并且盈利與虧損性質發生改變,疑似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8月修訂)》的相關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將對鴻博股份及相關當事人展開紀律處分程序。
記者發現,鴻博股份2023年的業績預測出現了“變臉”,與該公司近年來發展的人工智能業務有關。以前,該公司憑借這一點成為了2023年A股市場上備受矚目的“算力牛股”,但最近其人工智能業務卻受到審計機構質疑。
眼下來看,鴻博股份似乎有著“AI帶來成功,也是AI導致失敗”的含義。
盈利預期不及預期引發警示
根據調查顯示,鴻博股份在2024年1月11日披露了業績預告,預計2023年的歸母凈利潤將在3740萬元至5610萬元之間,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在2840萬元至4260萬元之間。
2024年2月27日,鴻博股份發布股價異動公告稱:“經過核實,公司已披露的業績預告無需進行修正?!?
2024年4月12日晚,鴻博股份發布了一份修正的業績預告公告,預計2023年的凈利潤將修正為預計虧損5000萬元至5800萬元,經過非經常性損益調整后的凈利潤預計為虧損6500萬元至7500萬元。
福建證監局指出,鴻博股份的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簡稱《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一款所規定的規則。
根據《管理規定》第51條第3款規定,鴻博股份公司前任董事長倪輝和財務總監浦威未能認真盡責,對該問題負有重要責任。
根據《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規定,福建證監局決定對鴻博股份、倪輝和浦威采取發出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將其記錄在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中。
AI業務的成功或失敗都取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應用
鴻博股份的業績預期出現“變臉”,主要原因是與該公司的人工智能業務相關。
2023年,鴻博股份的全資子公司北京英博數科科技有限公司(簡稱“英博數科”)與北京京能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簡稱“北京京能”)展開合作,涉及智能計算中心建設設備的采購。
之前,鴻博股份在其業績預告中宣布,公司有望在2023年扭虧為盈,營業收入預計將同比大幅增長。這主要得益于自2022年開始積極尋找新的業務增長點,開拓了人工智能領域的業務。
特別是在2023年,英博數科依托AGI全棧生態服務平臺的市場定位,抓住行業領先優勢,取得了突破性進展,取得了出色的成績。
到2023年12月31日為止,鴻博股份已收到了北京京能支付的第一筆合同款。鴻博股份宣布稱,已將部分設備交付,并獲得了階段性設備驗收確認單。
然而,根據鴻博股份2023年的審計報告,審計機構上會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簡稱“上會所”)指出,公司必須在相關項目的所有設備交付并完成最終部署之后才能確認收入,相關收入需在營業收入中扣除。
目前,鴻博股份之前對AI業務寄予厚望的計劃,反而導致了其業績預測出現了“變臉”的局面。
鴻博股份之前主要經營彩票、安全印刷和包裝等業務,由于緊跟人工智能趨勢,并且與英偉達展開合作,到2023年已經成為資本市場上備受矚目的“算力領域黑馬”。
2023年8月22日,鴻博股份的收盤價達到45.29元/股,創下歷史新高。以復權價計算,該公司當日收盤價相較于2022年5月6日的4.51元/股,漲幅高達855.49%。
2024年4月12日前,鴻博股份的收盤價達到每股22.13元,市值大約為110億元。在調整了上述業績預測之后,該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開盤時股價一字跌停,市值總體下降到100億元以下。
他們之前已經接到了警告信
鴻博股份再次因財務錯誤收到警示函
福建證監局在2023年11月17日對鴻博股份及相關責任人采取了發出警示函的行動,主要原因是該公司存在以下三個問題:未正確報告對外投資事項、誤將業務違約金計入營業收入、錯誤地采用總額法確認印刷業務收入。
鴻博股份將業務相關的違約金錯誤地納入營業收入。2021年9月至12月,鴻博股份旗下子公司鴻博昊天科技有限公司(簡稱“昊天科技”)與客戶簽署了一批圖書印刷合同,后因客戶原因導致部分合同無法執行,按照原合同規定客戶需支付違約金。
2022年5月,雙方訂立了一份額外協議,規定違約罰款數額為110.88萬元。昊天科技錯誤地將應當計入“營業外收入”項目的違約罰款收入,計入了“主營業務收入”項目,導致鴻博股份的主營業務收入虛增了98.13萬元。
福建證監局認為,鴻博股份的情況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十二條和《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第二條的規定,違反了《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
福建證監局根據《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決定對鴻博股份的現任董事長毛偉、總經理黎紅雷、財務總監浦威采取發出警示函等監管措施,并將記錄在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中。
當時,福建證監局要求鴻博股份和上述個人應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認真履行法定義務,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并在收到該決定書后30天內向福建證監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更多股票資訊,關注財經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