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兩頭嚴"的監管氛圍下,券商們頻繁收到處罰。
國投證券河北分公司在5月21日接到了河北證監局發布的警示函,對其進行了行政監管措施。警示函直接指出了該分公司存在的四個問題。
具體而言,存在以下問題:未有效管理員工執業行為合規性、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不完善、某些公募基金產品在認購期內實施特殊的激勵政策、信息公示內容不全等。
根據初步統計,在監管力度加大的情況下,今年以來證券公司已經被處以超過一百張罰單。從五月份開始,包括大型券商在內,已有超過十家證券公司及其分支機構被罰。
國投證券的一個分公司收到了監管機構發出的警示函
據河北證監局調查顯示,國投證券河北分公司存在如下問題:
一、未對員工的工作行為進行有效的合規管理。一些員工違反規定委托第三方進行招攬投資者的活動;有些員工銷售金融產品和提供投資咨詢服務時未留下記錄;還有些員工使用的手機號沒有被納入合規監測系統。此外,投資顧問向投資者提供投資建議時缺乏合理依據,且未經合規人員審核。
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不完善。主動向普通投資者推薦中高風險基金產品時,未充分考慮其投資目標、投資期限和風險等級;部分公募基金銷售過程中可能存在誤導投資者的行為,并未提供充分的風險提示。
三、某些公募基金產品在認購期設立了特殊的績效獎勵政策。
四、公示信息內容不全。分公司未在辦公場所公布融資融券的利率和費用。
河北證監局指出,該行為違反了《證券經紀業務管理辦法》、《證券經紀人管理暫行規定(2020年修訂)》、《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2020年修訂)》等有關規定。
最終,河北證監局決定對國投證券河北分公司發出警示函,作為行政監管行動。該分公司應該高度重視這一警示,認真研究法律法規,采取有效措施及時糾正錯誤,積極改進,并向監管機構提交書面報告。
多家券商接連被處罰
證券中國記者注意到,今年監管部門已經累計對證券公司及其分支機構、相關責任人下發了100多張罰單,幾乎所有頂尖證券公司都受到了處罰,數量遠超過之前的處罰水平。
同時,監管部門對證券公司實施監督處罰的范圍涵蓋了經紀、投行、資產管理、融資融券、自營等多個業務領域;在處罰措施方面,多家機構及相關人員被要求出具警示函、整改等行政監管措施,有的機構的保薦業務資格被暫停半年等。
根據初步統計,從今年5月開始已有超過十家證券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受到罰款處罰。
以5月10日為例,當天,北京證監局、浙江證監局、廣東證監局、安徽證監局和陜西證監局發布了9份處罰決定書。罰款對象包括國信證券、中金公司、申萬宏源、中信證券、東莞證券、開源證券等6家證券公司。
5月14日,江蘇證監局發布多項罰單,都與金通靈項目有關。這起事件中,光大證券、國海證券、東吳證券都收到了警示函,而華西證券則被暫停相關資格半年。同時,江西證監局也在同一天對興業證券江西分公司及員工李曉林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5月17日,上海證監局公布了3張券商資產管理方面的罰單。華泰資產管理高管朱前因涉及相關業務被責令發出警示函,海通資產管理也被責令發出警示函。更多股票資訊,關注財經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