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股份于2月21日晚宣布,已向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了重整申請所需的文件。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已經完成對公司的重整申請材料的審核,并正式受理了該申請。相關案件號分別為(2024)渝05破申129號和(2024)渝05破申130號。
金科股份指出,一旦法院收到公司提交的重整申請材料,公司將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有序推進重整工作,采取系統化措施解決公司債務風險,加快實現公司良性循環。然而,重整申請是否能夠成功并被法院受理,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
金科股份現在正式成為第一家主動申請進行重整的市值超過千億的房地產企業。
之前,唯一一個主動申請重整的是排名前百的房地產企業隆基泰和。
陳鐵嬌律師和付永生律師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達,金科股份目前選擇進行重整程序,或許是因為他們已經認識到:
◆公司正面臨著日漸嚴重的債務和經營風險,因此需要采取更積極主動的措施來應對。
◆通過重新組織方案,能夠保護大量員工、債權人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重組流程在法庭的監督下進行,旨在保障各方的權益,確保公平公正,避免進一步的損失。
進行重整是通過法律程序來解決債務糾紛、改善公司治理結構、恢復盈利能力,以確保債權人、股東和員工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中國企業資本聯盟副理事長柏文喜還指出,在這個過程中可能會減少債務本金并重新規定利息計算方式,有助于顯著減輕企業的債務負擔。
這種方法能夠有效地化解風險,通過市場化和法治化的手段來實現。
從公開到提交申請,總共用了近七個月的時間。
金科股份經歷了長達7個月的時間,自2023年8月1日發布公告,宣布擬主動向法院申請重整及預重整,現如今已正式向法院遞交了重整申請。
金科股份發表公告稱,進行重整和預重整可以有效地避免公司債務風險和經營風險進一步惡化。同時,通過引入重整戰略投資者,可以優化公司治理結構,并幫助公司盡快恢復盈利能力,重新走上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在金科主動提出重整申請之前,已經有債權人提出了重整申請。
2023年5月22日,重慶端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重慶端恒)向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申請重整,因金科股份2791.5萬元商業承兌匯票逾期未能履行義務。
深交所對此次重組申請表達了疑慮,并要求金科股份核查并解釋雙方是否存在關聯。另外還要求金科股份說明是否推動了重慶端恒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請,并且金科股份是否利用破產重整來逃避債務,損害債權人和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
金科股份對涉及其借助破產重組逃避債務的指控進行了否認,并強調公司沒有任何逃避債務的意圖。
截至目前,重慶法院尚未宣布是否已受理重慶端恒提出的重整申請。
金科股份在最新的公告中表示,要進行重整申請前,需要進行大量的準備工作。為此,公司成立了一個專門的小組,并在市政府和區政府的指導下積極推動相關工作。同時,公司還對債務人的財務狀況和債權債務進行了全面的調查。此外,公司還與有意向的投資者簽署了《戰略投資框架協議》,并根據協議穩步推進各項工作。
現階段,金科股份已經向法院提交了破產申請,這表明公司已經達到所需條件,只需等待法院的裁決。
律師表示:需要提出破產重整申請。
可能是因為公司的財務狀況較差。
然而,金科股份并不是在近兩年來主動申請重整的排名前100的房地產企業中的第一家。
2023年7月26日,隆基泰和,一家在房地產行業排名前百的企業,在其官方微信公眾號上發布了一封公開信,宣告已向法院遞交了重組申請,并獲得進入司法重組階段的決定。
柏文喜接受每經記者采訪時表示,重組的方式可能包括債務重組和資產重組等措施。這些措施有助于減輕企業的財務負擔,特別是利息負擔。
王玉臣主任接受每經記者采訪時指出,金訴律師事務所的客戶金科股份向法院申請破產重整時,他表示這表明依照破產法規定,當一家公司遭遇資不抵債、無法償還債務的情況時,可以通過法律程序進行公司重組,以恢復其還債能力和業務活力。在破產重整過程中,一般需要擬定一個重整計劃,該計劃需得到債權人會議的批準,經法院審核批準后才能實施。
申請法院重整的具體周期會因案情復雜程度和法院效率而有所不同,通常需要幾個月到一年,甚至更長時間,可能長達三至四年。
根據金科股份之前公開披露的信息,從債權人提出重整申請到法院作出受理決定的過程中,需要完成以下關鍵步驟:進行預備案、進行預重整,最后正式受理重整申請。法院將綜合考慮這些步驟,并評估公司是否符合重整條件、是否有重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然后依法決定是否受理。另外,在正式受理上市公司的重整申請之前,法院還需要得到省級政府、中國證監會和最高法院的審查支持。公司重整后的發展取決于重整方案的執行效果。
一旦成功進行重整,企業的債務負擔就會大幅減輕,有助于恢復運營能力,并重新實現良性發展。柏文喜續還提到,然而,重整過程非常復雜,需要法院、債權人、股東等多個方面的合作,最終結果也存在不確定性。
金科股份宣布,如果法院接受我們的重整申請,我們將切實遵守法律,并積極配合法院和管理人進行相關重整工作,以解決公司債務風險問題,推動公司實現良性循環。
在財務危機中,企業可以采取不同策略,如王玉臣所述,其中包括重組和債務延期。重組是企業透過破產法律程序來解決問題的一種方式,必須依法規定的程序進行。而債務延期則是將債務的還款期限推遲,以爭取更多時間來籌集資金。
根據王玉臣的觀點,金科股份選擇進行重整而不是債務展期,可能是因為公司的財務狀況并不樂觀,需要尋求更全面的解決方案。通常情況下,重整是企業在通過其他途徑無法解決財務危機時采取的最后手段。與債務展期相比,重整可能對企業的結構和運營產生更為深遠的影響,如可能削減一定的管理權、引發重大股東變動、進行資產出售、調整業務、重大變動管理層等。如果重整取得成功,企業有可能獲得新的投資并重獲良好發展;但如果重整失敗,企業可能面臨破產清算的風險。而債務展期失敗后仍有多種選擇,甚至可以考慮進行重整。
根據金科股份2023年第三季度報告揭示,其總債務總額為2.271億元,相較于2023年上半年報減少了139億元。其中,到期時間在一年內的非流動負債為350.6億元。根據企業預警通的數據,金科股份目前持有債券余額為122.39億元,其中違約的債券總金額為37.04億元。
根據金科股份的業績預測,預計在2023年,上市公司股東所歸屬的凈利潤虧損額會在48億至78億元之間,與上一年同期的213.92億元相比,虧損情況明顯減少。而在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虧損額將在36億至66億元之間,而上一年同期的虧損額為205.2億元。更多股票資訊,關注財經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