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曾向信網反映,1997年,自己的母親購買了一份中國人壽的養老還本保險,當時未設置受益人。2017年,當王女士的母親想要指定受益人時,通過查詢卻發現該保險已經存在受益人,而此人自己并不認識,中國人壽青島分公司在承認錯誤后解釋稱是系統導入出現了失誤。
發生此事后,王女士曾向中國人壽明確表示,在此事未解決的情況下,不要再對受益人信息進行更改。5月20日,王女士接到中國人壽的短信,內容為:已按照投保單填寫的受益人信息予以確認。雙方經過電話溝通后,中國人壽的工作人員坦言,已經于5月19日將該保單受益人更改為王女士的愛人,“再一次沒有經過我們的允許就更改受益人,我很納悶,保險公司可以不經過投保人允許就隨便更改嗎?”王女士說。
中國人壽表示有義務更正錯誤信息
對于此事,中國人壽青島分公司的步女士表示,王女士的母親是1997年購買的保險,距今時間較長,公司工作人員在往系統錄入信息的時候,錯將另外一份保險單上的受益人填寫到王女士母親的保險單中。在王女士反映此事后,公司已經進行了上門道歉。
“這件事到現在為止之所以沒有處理完,是因為王女士要求我們賠償7萬余元,但是這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雖然公司將受益人弄錯,但是并沒有造成什么嚴重后果,而且也不可能造成,因為投保人在發生保險責任時,公司將會對受益人進行核對。”步女士說。
對于為何二次修改受益人信息,步女士稱,公司認為,在投保人信息錄入系統錯誤的前提下,公司有責任和義務去改正錯誤的信息。“投保人信息錄入系統錯誤的情況,并沒有大規模發生,目前僅此一例。”步女士說。
保監局建議消費者投訴
信網從青島市保監局獲悉,如果消費者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了侵害,建議其向保監局進行投訴,工作人員會根據具體情況來受理,并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來處理此事,給消費者一個滿意的答復。“由于不清楚事情的詳細情況,所以暫時無法對此事進行判斷。”該工作人員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