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標題:央行的一紙通知,支付機構躺著賺錢的日子結束了
——《澎湃》社論
最近,央行發了一份特急文件,對于支付寶、微信等第三方機構來說,簡直是個“噩耗”。這份《關于支付機構撤銷人民幣客戶備付金賬戶有關工作的通知》文件規定:支付機構應于2019年1月14日前撤銷人民幣客戶備付金賬戶。
什么叫備付金?
比如,小巴在某個購物平臺上買了商品,支付的錢不會第一時間到達商家的賬戶,會停留在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機構賬戶上,直到小巴收到商品、確認收貨,或者到了自動付款的時間限制,錢才會打到商家賬上。對于我們來說,一筆錢可能只有幾十、幾百或幾千,只隔了幾天的時間,但對于支付機構來說,每天都有無數筆備付金,聚集起來就是一個巨大的資金池,光是收利息就可以“躺著掙錢”。
據媒體報道,目前支付寶、財付通兩家支付巨頭沉淀的客戶備付金規模合計約萬億元左右。“躺著掙錢”也就罷了,最可惡的是,部分支付機構挪用備付金問題嚴重。2017年1月,央行就曾曝光過四家問題比較突出的支付機構,挪用、占用備付金的金額最低的2000多萬元,最高的則高達近億元。對此,央行坐不住了。
① 早在2017年1月,央行就下發通知,要求支付機構在當年4月17日首次交存,平均比例為20%左右。
② 今年6月底,央行再次宣布,自2018年7月9日起,按月逐步提高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到2019年1月14日實現100%集中交存。
從零到100%,央行循序漸進將備付金集中存管,支付機構們“躺著掙錢”的日子就要徹底結束了。央行的舉動是出于哪些考慮?又將對支付機構帶來哪些影響?對用戶是好是壞?我們來看看大頭們的分析。
第三方支付行業給予用戶的免費紅利期 或許正在離我們遠去 備付金屬于支付過程中的沉淀資金或在途資金。從所有權上看,備付金屬于客戶,從控制權和利息受益權上看,備付金則歸屬于支付機構。所有權與控制權的分離,容易誘發道德風險——即備付金挪用甚至卷款跑路風險,央行推行備付金集中存管,目的便是從根本上消除用戶備付金的安全隱患。截至2018年10月,支付機構存放央行備付金總額為9957億元,以85%的繳存比例計算,全行業備付金總額約在1.17萬億元,以支付寶和微信的市場份額估算,兩家機構產生的備付金應該分別在6000億、4000億左右。
于支付機構而言,備付金集中存管主要有兩方面的影響:
①備付金利息收入,集中存管后,央行不對支付機構備付金支付利息,支付機構少了一塊收入缺口。據估算,支付行業每年的備付金利息收入約在70億元左右;
②與銀行議價權的消失,攜備付金存款優勢,支付機構不僅可以獲得利息收入,還可以就渠道費用與銀行討價還價,獲取更優惠的費率,備付金集中存管后,銀行失去了備付金存款,也就沒有動力在手續費上讓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