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又見證歷史!
據中國香港證監會網站今日消息,香港東區裁判法院繼早前在香港證監會提出的檢控中,裁定個人投資者楊得心(女)進行涉及非法賣空的證券欺詐罪名成立后,今天判處她監禁18個月。
這是首次有人在非法賣空的個案中,因在涉及證券的交易中意圖欺詐而使用具欺詐或欺騙性質的計劃,就《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00條下的罪名而被定罪。
案情指,楊得心于2020年5月28日向其行雅利多證券有限公司提交一份交收指示表格,其意是要顯示她在另一家行商持有1500萬股在香港上市的奧柏中國集團有限公司(奧柏)的股份,但事實上她沒有持有有關股份。楊得心就奧柏股份進行非法賣空后,便著手以較低價格買入相同數量的股份回補,她由此獲得了約602600港元的非法利潤。
“女股神”馬失前蹄
據中國香港證監會網站消息,東區裁判法院繼早前在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提出的檢控中,裁定個人投資者楊得心(女)進行涉及非法賣空的證券欺詐罪名成立后,今天判處她監禁18個月。
這是首次有人在非法賣空的個案中,因在涉及證券的交易中意圖欺詐而使用具欺詐或欺騙性質的計劃,就《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00條下的罪名而被定罪。
裁判官施祖堯在判刑時指出,有關罪行性質嚴重,被告有預謀犯案,且當中牽涉巨額非法利潤。考慮到上述因素以及維護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重要性后,裁判官認為有必要判處實時監禁以懲處不法分子,借此向公眾傳達具阻嚇力的強烈訊息。
香港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魏弘福先生(Mr Christopher Wilson)表示:“香港證監會歡迎法庭的裁決。本案源自一宗復雜的‘唱高散貨’案件調查,香港證監會發現有人涉嫌在股價大跌前一刻,透過非法賣空進行證券欺詐。案件的裁決向市場參與者傳達了一個清楚而強烈的警示,表明香港證監會對任何形式的市場失當行為都保持零容忍態度。香港證監會將加倍努力打擊市場失當行為,以維護香港市場的廉潔穩健,并為香港維持一個公平的投資環境。”
單日獲利逾60萬港元
根據案情,楊得心于2020年5月28日向其經紀行雅利多證券有限公司遞交一份交收指示表格,其意是要顯示她在另一家經紀商持有1500萬股在香港上市的奧栢中國集團有限公司(奧栢)的股份,但事實上她沒有持有有關股份。該經紀行受到誤導,遂容許楊在宣稱的股份轉讓交收前沽售奧栢股份。
然而,楊得心在遞交交收指示表格及在沽售奧栢股份時,并無持有任何股份。楊就奧栢股份進行非法賣空后,便著手以較低價格買入相同數量的股份,以在同日填補空倉。她因而獲取了約602600港元的非法利潤,堪稱“大作手”。
香港證監會提醒中介人有責任實施及維持適當的措施,遵守有關賣空的規定,并留意客戶進行非法賣空的預警跡象。
根據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00條,在涉及證券的交易中從事任何具欺詐或欺騙性質的作為、做法或業務,即屬犯罪。任何人如干犯《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00條所訂的罪行,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三年。
根據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第170(1)及(4)條,除非任何人具有一項實時可行使而不附有條件的權利,可以將證券轉歸于其購買人名下,或除非他相信并有合理理由相信他具有此項權利,否則若他在認可證券市場或透過認可證券市場售賣該等證券,即屬犯罪。
非法賣空的預警跡象包括:
新建立業務關系的客戶或交收記錄不良的客戶在未有事先向經紀行存入股份的情況下,要求沽售大量股份。
零售客戶表示其將透過發出交收指示,安排從另一經紀行轉入股票,為售股交易進行交收,但卻未能就為何不透過該另一經紀行直接執行售股交易而給予可信的理由。
一旦察覺到有上述預警跡象,經紀行應采取合理步驟,以確保在執行其客戶的交易指令前,客戶確實管有相關股票。
又是一只仙股
在港股市場上,仙股是最容易遭遇狙擊的。而奧柏中國就是一只仙股,目前該股已經更名為悟喜生活,股價僅為0.022港元。
2020年5月28日,奧柏中國(08148)午后上演驚天走勢,瞬間暴跌近75%后,又在幾分鐘內拉升,跌幅一度收窄至5%,但隨后又上演高臺跳水。截至收盤,跌幅54.64%。當日成交金額達到3.11億港元,當天的股價則僅為0.205港元。而在此之前的數個交易日,該股處于持續拉升的過程當中。
彼時,有分析師認為,這種大跌大漲行情很可能是莊家在上演“左手倒右手”,和斬倉關系不大。沒想到的是,竟是有“女作手”做局,拉高做空股價。
資料顯示,奧栢中國前稱為交大銘泰軟件實業有限公司、基仕達國際發展集團有限公司,2023年更名為悟喜生活。據公開資料,悟喜生活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從事軟件產品業務的投資控股公司。該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通過三個分部經營。軟件平臺分部從事開發及營銷以專利服務器為基礎的相關技術、提供通信軟件平臺及軟件相關服務。放債分部通過全資子公司提供放債服務。手機游戲分部從事發行游戲,及開發手機游戲、應用程序、相關知識產權及平臺并提供相關解決方案。更多股票資訊,關注財經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