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基金報 安曼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今年7月3日,贛鋒鋰業曾披露公告稱,因涉嫌A股某上市公司股票二級市場內幕交易,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22萬股民嚇懵了……
今天,該案終于水落石出。12月7日晚間,贛鋒鋰業公告稱,公司收到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由于涉嫌內幕交易江特電機股票,江西證監局擬沒收江公司違法所得110.53萬元,并處以331.59萬元罰款,合計處罰442萬元。
并對贛鋒鋰業的董事長李良彬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會秘書歐陽明給予警告,并處以20萬元罰款。
董事長授意、前董秘操作
3000萬獲利110多萬元
據江西證監局調查,由于江特電機在2018年度、2019年度連續兩年經審計的年度凈利潤為負值,深交所將對公司股票實行“退市風險警示”。
2020年6月8日,江特電機向宜春市袁州區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州區政府)呈報《化解江特電機退市風險措施報告》,提及多項“預防面值低于1元退市的措施”,其中包括“引進戰略投資者,增強二級市場信心”等。
2020年6月起,贛鋒鋰業在袁州區政府的推動下與江特電機接洽。2020年6月18日,贛鋒鋰業董事長、總裁李良彬,時任董事會秘書歐陽明,副總裁、財務總監楊滿英等赴江特電機考察,雙方就合作事宜進行交流。
2020年7月4日,贛鋒鋰業向袁州區政府提出收購江特電機的訴求。
隨后,在袁州區政府的撮合下,2020年8月12日,江特電機和贛鋒鋰業簽訂《合作備忘錄》,約定贛鋒鋰業獨家認購江特電機非公開發行的全部股票(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江特電機總股本的30%),成為江特電機的控股股東,李良彬成為江特電機實際控制人。
2020年8月13日,江特電機披露《關于籌劃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的停牌公告》,稱江特電機正在籌劃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該事項可能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變更。
根據證券法,該內幕信息形成時間不晚于2020年6月9日,公開于2020年8月13日。內幕信息敏感期為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8月13日。贛鋒鋰業李良彬、歐陽明、楊滿英,江特電機相關董事及高管人員,宜春市及袁州區政府相關工作人員等為內幕信息知情人。其中,李良彬、歐陽明知悉時間不晚于2020年6月18日。
就在內幕信息敏感期,2020年6月22日,受李良彬決策安排,由歐陽明具體負責,證券部員工具體操作之下,贛鋒鋰業在轉入3000萬元至“贛鋒鋰業”證券帳戶。
2020年6月23日至7月2日,“贛鋒鋰業”證券賬戶買入“*ST江特”股票1567.77萬股,買入金額2648.38萬元;2020年7月8日至7月9日全部賣出,賣出金額2763.29萬元,獲利110.53萬元。
罰沒、警告
江西證監局認為,贛鋒鋰業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了《證券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一款所述內幕交易行為。
對贛鋒鋰業的內幕交易行為,贛鋒鋰業董事長、總裁李良彬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時任董事會秘書歐陽明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江西證監局擬決定:
1、沒收江西贛鋒鋰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違法所得110.53萬元,并處以331.59萬元罰款;
2、對李良彬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
3、對歐陽明給予警告,并處以20萬元罰款。
贛鋒鋰業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初步判斷本次收到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涉及的違規行為,未觸及深交所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及退市風險警示情形;可能會對江西贛鋒鋰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拆上市產生影響,最終結論以江西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為準。
截至12月7日,贛鋒鋰業股價為81.39元,最新市值1558億元。更多股票資訊,關注財經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