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鋒鋰業(002460.SZ)涉嫌內幕交易被證監會立案調查一事引發市場軒然大波。據贛鋒鋰業董事長李良彬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公司被證監會立案,主要的原因是,2020年6月份,公司在與江特電機洽談并購事宜期間,購買了江特電機的股票。
事實上,贛鋒鋰業與江特電機的并購洽談并不順利,這次并購以及隨后的合作,皆以失敗告終。財聯社記者從贛鋒鋰業公告獲悉,2020年8月,贛鋒鋰業與江特電機及其子公司簽訂鋰鹽生產線合作協議。
協議指出,江特電機及其子公司擬將其于江西省宜春市擁有的利用鋰云母、鋰輝石制備碳酸鋰、氫氧化鋰及副產品的生產線及其所在土地及廠房全權交付予贛鋒鋰業自主進行生產、經營與管理,并享有全部經營收益及承擔所有經營損失。
但兩個月之后的2020年10月,贛鋒鋰業即宣布合作告吹,原因為雙方未能就鋰鹽生產線技術改造方案達成一致意見。
據財聯社記者獲悉的一份紀要顯示,贛鋒鋰業有關人士認為,江特電機技術不成熟,成本達不到要求,從ESG和環保理念出發,鋰云母不適合贛鋒鋰業。
回看江特電機股價表現,2020年6月江特電機股價最低價僅為1.37元,正處于超10年的“大底部”,而至2021年9月14日股價上探最高已達32.56元。
據李良彬接受媒體采訪表示,贛鋒鋰業持有江特電機的時間并不長,只有一個多月,至于具體購買了多少股數,他并不清楚。
交易軟件顯示,2020年7月江特電機股價最低價為1.71元,最高價為1.93元,成本均價為1.81元。若均以成本均價計算,贛鋒鋰業的賬面盈利應在15%左右,相對江特電機后面“史詩級”的行情而言,獲利并不多。
有資本人士對財聯社記者表示,按照最新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條,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違反本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從事內幕交易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單位從事內幕交易的,還應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以二十萬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值得注意的是,據財聯社記者查閱贛鋒鋰業2020年年報顯示,金融資產投資的證券投資情況部分,并未見江特電機。針對贛鋒鋰業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一事,公司相關負責人對財聯社記者表示,正配合證監會調查,對公司主營業務無影響。
(財聯社記者曾楚楚對此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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