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華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一則被執行人信息,執行標的逾1.18億元,執行法院為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
對此,新華基金方面回應稱,“案件所涉新華基金歷史專戶產品,生效法律文書已明確產品財產承擔違約責任,執行對象為產品財產。”
近期新華基金在歷史遺留問題上頻出負面新聞,在波折的2022年與曾經的“千億口號”漸行漸遠。但從近期回歸國資的動作以及可觀的權益類長期業績來看,新華基金的“強隊基因”仍在。有業內人士分析,隨著新實控人和新管理層的塵埃落定,新華基金有望步入下一個高質量發展期。
再度被強制執行
據天眼查,4月3日,新華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一則被執行人信息,執行標的逾1.18億元,執行法院為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
據記者查閱多方資料,并未得到更多信息,新華基金對券商中國記者表示,案件所涉新華基金歷史專戶產品,生效法律文書已明確產品財產承擔違約責任,執行對象為產品財產。“這是過往專戶產品的遺留問題,不會實質影響公司公募業務和正常經營。”公司表示。
“歷史問題”亟待解決
“歷史遺留問題”是新華基金近期頻繁遭遇的坎坷。
3月份,新華基金日前新增了一筆民事訴訟案件——湖北蘄春農村商業銀行以欺詐客戶為由狀告新華基金。
蘄春農商行認為,精功集團利用其實際控制的融資平臺眾富公司,委托新華基金違規設立眾富1號,主導了“18精工SCPO04”的違規發行,新華基金對此知情并全程參與,還隱瞞了足以證明眾富公司與精功集團的實質關系、精功集團財務風險的證據等,導致蘄春農商行等投資人出現重大損失。經過了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和北京金融法院的兩次仲裁后,蘄春農商行再度以涉嫌欺詐客罪再度將新華基金告上了法庭。
新華基金對券商中國記者表示,蘄春農商行與公司管理的私募資管計劃之間的糾紛,已按仲裁程序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作出生效裁決,明確認定以新華基金所管理的私募資管計劃財產為限,由私募資管計劃的財產承擔對蘄春農商行的償付責任。裁決生效后,蘄春農商行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申請也被駁回。兩次法律程序進一步確定公司沒有責任。公司將依據客觀事實和法律規定積極應訴本案的后續審理,相信會得到公正的判決。
此外,年初時還新增多則被執行人信息,執行標的合計逾11.7億元,執行法院均為北京金融法院。值得一提的是,這并不是新華基金首次成為被執行人,歷史上就有4次被強制執行的記錄。
2022震蕩之年
公司前董事長翟晨曦素有“債券女王”的美譽,曾入職國家開發銀行。2014年加入天風證券,擔任公司副總裁,兼管天風證券固定收益總部。翟晨曦主管新華基金后定下了“三年1000億,五年進入行業前30%”的目標。2021年入職至今,在她帶領下的一年多內新華基金管理規模波動上行,但在2022年下半年遭遇滑鐵盧,而翟晨曦也于去年末離職,卸任包括新華基金董事長、恒泰證券聯席總裁在內一切職務。
2022年,新華基金年內“一基未發”,僅設立了名下2只存續基金的E份額,同時有3只基金遭到清算。存續產品的業績亦表現不佳,據統計,2022年新華基金所有基金產品的加權平均收益率為-11.19%,低于行業中位數-9.67%。
截至2022年末,新華基金旗下共有51只公募產品,管理規模575.98億元,同比下降19.71%;專戶業務管理規模20.36億元,同比下降59.74%。恒泰證券在財報中表示,2022年受股市下跌、債市震蕩影響,新華基金公募管理規模有所下降。2022年年末時新華基金的管理規模較年中減少近300億元,規模排名也從58名下滑至72名。
“強隊基因”仍在
雖然短期內遭遇業績滑鐵盧,但在公募行業大發展的背景下新華基金也曾經歷過輝煌時光,在業內被譽為“小而美”公募公司的典范。
近期,在海通證券發布的基金公司權益類基金絕對收益排行榜上,新華基金權益類產品長期業績及排名上榜多個維度前50強。最近十年收益率達到了278.93%,在68家公司中排名第16,近五年收益率達到88.50%,位居公募基金公司前20%的位置。
此外,晨星中國發布了基金業績TOP10排行榜,公司旗下的新華策略精選股票、新華鑫動力靈活配置、新華鑫動力靈活配置以及新華泛資源優勢混合入選不同期限業績TOP10榜單。
今年以來,新華基金又迎來了多次“新轉變”。首先是1月份官宣正式回歸國資,北京金融街集團成為其最新實控人;之后又官宣總經理于春玲以董事長的新面貌出發。
有業內人士分析,隨著新實控人和新管理層的塵埃落定,新華基金有望步入下一個高質量發展期,將朝著“治理更完善、管理更科學、流程更規范、風險更可控”的方向發展。更多股票資訊,關注財經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