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體報道稱,經現場調查確認,公司2016年度存在大幅提前確認收入的情況。同時,廈門中毅達2016年度收入、凈利潤等數據在不同公告中不一致。問詢函要求公司說明,工程項目營業收入確認方法及依據,營業收入確認的時點和確認時取得的具體憑證;2016年確認收入的所有工程項目簽訂合同的時間、項目金額、工期;截至2016年底及截至2017年半年報,各項目實際完工百分比、確認收入、累計確認收入、投入成本、累計投入成本;前述相關信息和財務數據,是否與已披露的2016年年報、2016年年報事后審核意見函回復等一致。
媒體報道稱,公司未嚴格履行盤點流程,廈門中毅達的苗木庫存表與其內部苗木盤點表存在差異,公司虛增資產5億-6億元。問詢函要求公司核實并分別披露2016年末和2017年6月末公司各子公司存貨中生物資產實際數量、品種、單價及金額,并說明前述數據的確定方式;漳州市龍江林業調查設計有限公司對廈門中毅達苗木存貨的盤點時間、盤點程序和盤點結果,以及采用的具體方法和操作流程,說明是否存在媒體所述“倒簽”或“強簽”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