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國務院著力推進的一項重點工作,“放管服”為企業松綁的改革又得到了進一步的推動。
6月14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國務院常務會,審議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改革這一項工作。此次“放管服”改革大幅調整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取消了19類產品、將3類產品轉為強制性產品認證、下放8類產品由地方質監部門實施,取消、下放和轉認證產品幅度達50%。
“這次目錄調整將有利于持續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充分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直接為企業松綁、降低企業的時間成本。”6月16日,國家質檢總局副局長李元平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
據了解,此次取消生產許可證管理的19類產品涉及9000家企業,這些企業在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時,每5年需要申請換發證書并接受實地核查和產品檢驗,每年需要向質監部門提交自查報告,生產條件發生重大變化,還需要重新辦理生產許可證。取消后,這些企業不需要再辦理生產許可證規定的各項手續,實現了完全松綁。
同時,簡化程序后,減輕辦證負擔,降低了時間成本。通過之前的改革措施,企業辦證已經實現了“零繳費”,但現行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規定,審批發證前需要進行現場審查和產品檢驗。審查和檢驗都需要時間,企業辦證仍需投入較多時間成本。
另外,在此次改革中,國務院還授權質檢總局在部分地區和行業先行先試簡化審批程序,包括取消發證前產品檢驗,以及后置現場審查。同時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主要是運用好監督抽查這個行之有效的手段。做到放得開、管得住,切實保障產品質量安全。
生產許可證制度是1984年由國務院批準建立實施的,為了更好的適應經濟社會發展,一直在進行著改革,許可類別已經從建立之初的487類縮減到目前的60類。這次的改革,是加快推進“放管服”改革的又一項重要舉措。李克強總理也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在6月13日剛剛召開的國務院“放管服”改革電視電話會議上又明確強調,要著力推動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并要求放管結合并重推進,落實監管責任。
李元平介紹,為了推動改革措施落地生效,要求對取消許可的產品,事中事后監管措施要跟上,有效保障質量安全;對于轉認證的產品,要做好許可與認證制度的轉換銜接;對下放省級發證的產品,要做好交接,確保放的下,接的住;對仍實施生產許可的產品,要抓緊啟動簡化審批的改革試點,并盡快在面上推廣開,使廣大企業真正感受到改革帶來的便利和實惠。
李元平表示,這次改革,國務院授權質檢總局開展簡化審批程序試點,取消原審批程序中的發證前產品檢驗,改為由企業提供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企業取證時間平均可以再壓縮40%。后置原審批程序中的現場審查,實施先發證后審核,企業提交申請并作出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的承諾后,經形式審查合格的,可以先領取生產許可證組織生產,之后再接受現場審查。通過這兩項簡化改革措施,部分符合要求的企業甚至可以當場取證,讓企業有更多的時間投入質量管理、技術創新等更重要的生產經營活動當中,為企業爭取更多發展空間,激發市場活力。
為防止出現“放而不管必大亂”的出現,質檢總局也配套了相應的監管措施。李元平表示,會加大產品監督抽查力度。實踐證明,監督抽查是事中事后監管最為有效的手段,是放開事前、管住事中事后的重要保障。同時將在風險監測的基礎上,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進一步加大對產品的抽查力度,擴大抽查覆蓋面,增加抽查頻次和品種,通過抽查發現質量安全問題,及時向社會公布抽查結果,有針對性地加強監督管理。
另外就是加強質量安全誠信體系建設,定期發布質量信用報告,實施“黑名單”制度,支持質量守信企業發展,增加質量失信企業生產成本,倒逼企業履行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推進懲罰性賠償制度建設,對于在事中事后監管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推動建立對企業實施懲罰性賠償制度,形成對不誠信、不自律、不履行主體責任企業的高壓態勢,督促企業依法依規生產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