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公布的《汽車銷售管理辦法》7月1日起施行。根據新規,汽車銷售將實現“三多模式”,即供應商可以通過多種方式、多種渠道進行銷售,經銷商可以同時經營多個品牌產品、為多個品牌汽車提供售后服務,消費者可以從多種渠道購買汽車、享受服務。
同時,工信部公布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也將于7月開始施行。規定要求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對已銷售的全部新能源汽車產品的運行安全狀態進行監測,為每一輛新能源汽車產品建立檔案,跟蹤記錄汽車使用、維護、維修情況以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情況。
商務部公布的《汽車銷售管理辦法》7月1日起施行。根據新規,汽車銷售將實現“三多模式”,即供應商可以通過多種方式、多種渠道進行銷售,經銷商可以同時經營多個品牌產品、為多個品牌汽車提供售后服務,消費者可以從多種渠道購買汽車、享受服務。
同時,工信部公布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也將于7月開始施行。規定要求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對已銷售的全部新能源汽車產品的運行安全狀態進行監測,為每一輛新能源汽車產品建立檔案,跟蹤記錄汽車使用、維護、維修情況以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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