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7日晚間,證監會發布《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證監會公告〔2017〕9號,以下簡稱“減持新規”),對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持股5%以上的股東(以下統稱大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下統稱董監高)減持行為進行進一步規范,并且即日執行。
業內人士分析認為,新規填補了此前減持相關規定中未提及的包括定增減持、大宗交易減持在內等諸多“漏洞”。
同日晚間,滬深交易所也相繼出臺相關細則,完善配套業務規則。
有接近監管部門的分析人士表示,減持新規及細則彌補了證監會2016年1日公告的許多漏洞,能有效抑制對非公開發行股份減持、大宗交易減持、股權質押減持、董監高辭職減持。
“該文及細則實施后,減持行為將更加溫和。不利于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份。若股權質押后不補倉,觸及強制平倉線,質押協議執行將有很多法律糾紛。”該人士表示。
堵漏大宗交易“過橋減持”
2015年7月8日,因A股市場遭遇劇烈波動,證監會出臺臨時性措施“18號文”,規定大股東不得通過二級市場減持本公司股份。
在“18號文”的半年“有效期”到期前,2016年1月7日,證監會發布《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重點就大股東通過“集中競價交易”這一特定途徑減持股份作出細化要求,且受限范圍不包括其通過二級市場購入的股份。
但事實上,2016年1月下發的《若干規定》對大宗交易留了“后門”,此次發布的減持新規則填補了該“后門”。
滬深交易所出臺的《實施細則》指出,大股東減持或者特定股東減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
大宗交易的出讓方與受讓方,應當明確其所買賣股份的數量、性質、種類、價格,并遵守本細則的相關規定。受讓方在受讓后6個月內,不得轉讓所受讓的股份。
某券商人士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解釋,對大宗交易減持的限制,增加了大宗接盤資金“過橋”的成本。“在這種情況下,大宗在接到原來股東的籌碼后,也會想辦法維持股價或拉高股價,給自己出貨的空間。”
該人士表示,目前的情況是,一般大宗交易都是9折,轉讓方原就有10%的獲利空間,所以接到之后會直接拋出,讓散戶接盤,“但未來就無法這樣做了”。
堵漏定增解禁后的減持規則
減持新規規定,持有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份的股東,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該部分股份的,除遵守前款規定外,自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12個月內,減持數量不得超過其持有該次非公開發行股份數量的50%。
上述券商人士分析,減持新規更細化了大股東減持的時間和數量限制,短期對市場利好。 “因為打消了市場對大小股東以及定增解禁減持的擔憂,相當于吃了一顆緩釋膠囊”。該人士稱,“該減持的股東還是會減持,但根據新規,競價減持90天內不能超過1%,那持有5%以上的股東至少要5個季度才能減持完畢。”
不過,該人士認為,新規可能會改變參與定增機構的交易行為。因為持有時間越長不確定性越大,這些定增的資金有可能會在解禁前后拉升更多的空間以彌補機會成本。
“本來一年期的定增,一般在解禁前后6個月,參與定增的需要把股價拉出減持出貨的空間, 不然參與定增的投資者無法獲利。”該人士解釋,“本來一年后就可以全部解禁,現在等于是解禁后一年只能解禁50%,而至少有50%的股份持有時間是2年,資金的機會成本就會更高。”
該券商人士解釋,為了彌補這個機會成本,大股東或通過兩種方式讓股價漲得更高:一是緩慢拉升股價,解禁后12個月至24個月期間維持股價高位;二是可能就在減持50%的這一年里,先把股價抬高,以至于這12個月中解禁的50%股份就能覆蓋所有的成本。
“或將增加資金對定增的股票的炒作力度。”該人士稱,減持新規對定增還未發出的股票可能會造成利空,由于找資金將更麻煩,因此未來資金對參與定增可能會更謹慎,因為(定增期)時間越長,不確定性越長。
不過,該人士同時表示,以后真正能夠發出定增的股票,未來的機會可能會很大,尤其是項目較好,對上下游產業鏈有促進的項目。
未來將更注重公司業績
減持新規還規定,因司法強制執行、執行股權質押協議、贈與、可交換公司債券換股、股票收益互換等方式取得股份的減持,適用本細則。
此外,上市公司大股東的股權被質押的,該股東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2日內通知上市公司,并按本所有關股東股份質押事項的披露要求予以公告。
業內人士分析認為,由于出資方也要受新規限制,所以出資方為了自身的安全,會降低強平風險,降低折算率。如此一來,質押的折扣率或繼續降低。
“總的來說,至少從短期來看,減持新規對A股還是有正面的利多效應的。”上述券商人士分析稱,長期來看,減持新規是個“緩勢”,等于拉長了資金做空的時間,也就是說從“急跌”變成“慢跌”。
而從二級市場投資看來,就要更注重于公司的質地和業績了。“質地好的公司減持出來的籌碼可能就會被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等接手,公司質地不好的話可能就會被一波波往下砸,只是延長了下跌時間。”
該人士進一步指出,未來大股東配合游資炒作股價的方法難度將越來越大,忽悠式定增也會減少,大股東要靠運營好公司賺錢了。“因為想要靠題材消息拉升股價配合減持賺錢的路多了不少障礙,而對于藍籌股業績好的股,資金會不斷流入;沒業績、經營不善的個股可能會慢慢變成仙股。”
業內人士:完善減持制度及時果斷
對于二級市場來說,業內人士認為,減持新規有利于減少大股東減持對市場的沖擊、提振市場信息,促進A股市場的健康發展。
前海開源基金首席經濟學家楊德龍向澎湃新聞表示,一方面,由于上市公司的股東對上市公司更了解,也具備較大的信息優勢,如果不對大股東減持的現象進行規范,可能會出現一些大股東利用信息優勢“精準減持”,侵害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另一方面,大股東減持,也會給市場形成強烈信號,即大股東對上市公司并不看好,會形成不好的示范效應,對公司的二級市場股價造成影響。
楊德龍對證監會完善減持制度“點贊”稱,證監會完善減持制度是非常及時、果斷的,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的舉措。在海外成熟市場,對上市公司股東減持都有明確規定,對違規減持、惡意減持都有相關規定進行約束和懲罰,中國市場完善相關規定是非常必要的。
證監會在當晚發布的“答記者問”中指出,隨著市場情況的不斷變化,一些上市公司股東集中減持套現問題比較突出,市場反映強烈。
其中,上市公司股東和相關主體利用“高送轉”推高股價配合減持、以及利用大宗交易規則空白過橋減持等行為時有發生,等等。這些無序減持、違規減持等問題,不但嚴重影響中小股東對公司經營的預期,也對二級市場尤其是對投資者信心造成了非常負面的影響。同時,產業資本的大規模減持,不但會令股市承壓,危害股市健康發展,也會給整個宏觀經濟帶來危害,使實體經濟面臨“失血”風險。如果任由這種現象存在,將會嚴重擾亂市場正常秩序,扭曲公平的市場交易機制,損害廣大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不利于證券市場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必須依法予以規范。
證監會指出,修改后的減持制度將更有利于引導產業資本專注實業,對市場流動性的影響,對投資者預期的影響,應該說皆是正面的。
下一步,證監會將繼續貫徹依法監管、從嚴監管、全面監管的要求,加大對違法違規減持行為的打擊力度,特別是對于減持過程中涉嫌虛假信息披露、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格執法,從嚴懲處,確保市場主體嚴格遵守制度規范,切實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有效維護市場秩序和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