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藥品在此次談判中被殺價較為厲害,充分表明政策層面對國產創新藥的支持,此舉有利于引領產業創新發展,鼓勵企業創新。
創新藥這兩年來愈發受高層重視。2015年8月,食藥監總局下發的《關于改革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的意見》,給予創新藥多項審評便利。
但僅僅是政策還難以為創新藥的發展掃清障礙。企業歷經千辛萬苦、耗盡千金開發出一款新藥,當然希望它能帶來利潤。創利的前提是先得有市場,但目前來看,創新藥在我國醫藥行業中,推廣起來有不少困難。在當前的招標體制下,誰的價格低誰就中標,價格競爭之慘烈可想而知。原研藥、單獨定價藥品優勢不再。
醫院占據八成的藥品銷售市場,藥品進入醫院之前得先過省級招標。在地方招標環節,一些不合理的招標制度把許多創新藥擋在了門外。一方面,各省的招標過程比較慢,又不定期,最長的為5年一次。這就意味著,在此期間上市的創新藥,都不能在這些地方進醫院銷售。另一方面,由政府主導的藥品集中招標的初衷是通過市場競爭,讓患者選購質優價廉的藥品,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卻出現了“唯低價是取”的趨向,最終導致劣幣驅逐良幣,價格稍高的創新藥往往被擋在招標門外。
創新藥中標并不意味著就能在醫院銷售,必須要經過醫院藥事委員會的審批。藥事委員會的審批和藥品招標一樣,新藥審批周期沒有統一規定,有的醫院藥事委員會半年才開一次會,有的兩三年才開一次。與此同時,由于藥事委員會的成員水平不一,很多醫生對我國新研發的靶向藥物等了解不多,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新藥進入醫院。
最后是醫保關。創新藥只有納入國家醫保目錄,才能被更多患者選用。現有國家醫保目錄每4-5年才更新一次,期間上市的創新藥只有等醫保目錄更新時才能被納入,運氣不好的一等就要四五年。此外,現行醫保目錄內的藥品都是按比例報銷,這就導致原本價格差距大的同類品種自付部分相差無幾,從而變相促使醫生和患者選用貴藥、進口藥,不僅增加了國家財政負擔,也讓國產的創新藥難有用武之地。
由于上述關口的存在,有30%的創新藥在上市兩年后仍不能進入任何一個省銷售;能進入1-5個省銷售的創新藥,僅占獲批總數的25%;能進入15個省銷售的不到20%。特別是上市第一年,有超過半數的創新藥無法進入任何一個省銷售。
人社部這次推出的醫保談判目錄,可謂是為國產創新藥另辟蹊徑,鼓勵國內藥企創新。恒瑞醫藥的阿帕替尼、康弘藥業的康柏西普等品種甚至給出了超預期的價格。這是對創新者的尊重,也是對知識產權的重視,鼓勵國內企業更多地進行新藥研發,做出更好更便宜的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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