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克伯格目前身兼Facebook董事長和CEO兩大要職,大權在握。
但Facebook的部分股東認為權利過于集中,不利于企業的發展,也不符合股東的利益。
早在今年二月份,這些股東就向Facebook遞交了一份提案,希望將扎克伯格踢出董事會,用其他獨立人選取而代之。
提案上寫道,“我們相信兩個角色都由同一個人擔任,會削弱公司的治理質量,也會損害股東的利益。”
扎克伯格與這些股東矛盾的起因要追溯到2012年Facebook上市的時候,當時扎克伯格選擇了雙層股權架構,公司發行A、B兩類股票。
所謂A級股票就是普通的流通股,而B級股票在經濟權利上和A級股票一樣。但是在投票權上,B級一票相當于A級十票。雙層股權架構保證了扎克伯格等創始人在股權被稀釋時,還能在股東大會中擁有絕對的控制權。
在目前Facebook的股權架構中,扎克伯格擁有24%的公司股份,但是擁有56.9%的投票權。
對于一家擁有董事會的公司而言,要擁有對公司的絕對控制權,還需要在董事會中占有多數席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