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炊具行業的龍頭企業之一愛仕達陷入“行賄門”。
近日,浙江一名地方官員被終審裁定受賄罪名成立,法院的判決書顯示,上市公司浙江愛仕達電器股份有限公司(002403.SZ,以下簡稱“愛仕達”)的控股股東浙江愛仕達集團的董事長陳某2,通過以公司向官員借款的方式,用歸還的利息作為行賄款,最終被法院認定涉及金額75萬元。
同時,《中國經營報》記者了解到,近年來,愛仕達加碼“人工智能”產業布局,收購浙江錢江機器人有限公司,提出小家電與機器人雙主業驅動,不過,目前在該領域仍處于初級階段,而愛仕達引以為傲的炊具和小家電產品卻多次被列入各地工商局和質監局的不合格名單。
針對企業業務發展以及公司控股股東涉嫌行賄等問題,記者致電致函愛仕達董秘辦,并向愛仕達相關涉事高層發送采訪提綱,截至發稿前,未能收到對方任何回復。不過,多位受訪人士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提出,愛仕達對“人工智能”領域的布局暫時也未見成效。此前頻頻出現在各地工商局和質監局的不合格名單之列,則說明公司在質量控制方面存在較大短板,近日曝出的行賄事件更是影響惡劣。
官員以借款利息名義收受愛仕達75萬賄賂
記者從愛仕達2016年年報中看到,在股權關系上,愛仕達的創始人同時也是實控人陳合林,與妻子以及一雙兒女,四人持有愛仕達集團100%的股份,愛仕達集團持有上市公司愛仕達35.07%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東。上市公司愛仕達的董事長由陳合林擔任,而擔任愛仕達集團董事長的則是陳合林的女兒陳靈巧。
判決書顯示,2012年4月26日,浙江愛仕達集團董事長陳某2為了與被告人張永兵搞好關系,并求得被告人張永兵對其公司“退二進三”(退出第二產業,發展第三產業)一事上的關照,以公司名義按月息3%向張永兵(以王某2的名義出借)借款人民幣300萬元。被告人張永兵借此名義收受陳某2財物人民幣75萬元(按超過月息2%部分認定受賄數額,利息付至2014年5月份).
值得一提的是,判決書中提到的愛仕達集團讓被告張永兵所關照的“退二進三”,愛仕達在2012年的年報中也有相關信息披露。
記者查閱2012年年報看到,根據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招股說明書》,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年新增500萬只不銹鋼及復合板炊具技改項目”、“技術研發中心技改項目”和“年增1000萬口新型不粘炊具項目”的實施地點為浙江省臺州市溫嶺市經濟開發區產學研園區內。由于此廠區已列入溫嶺市“退二進三”規劃范圍,溫嶺市政府已明確對公司上述溫嶺廠區共計164170.10 平方米(折合 246.25 畝)工業用地整體一次性收儲,公司無法繼續在原實施地點建設前述項目。
根據判決書信息,受賄官員張永兵,于2007年6月份開始擔任溫嶺市經濟開發區工作委員會書記,2010年2月份開始擔任溫嶺市人民政府副市長,2010年3月份開始為溫嶺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
據了解,浙江省仙居縣人民法院審理仙居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張永兵犯受賄罪一案,于2016年11月18日作出(2015)臺仙刑初字第548號刑事判決。在一審判決中,法院認定,張永兵從2009年開始,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承攬工程、人事調動、用地安排、工程款撥付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財物。
同時,二審法院認為,張永兵主動借款給并無資金需求的愛仕達公司,且借款利息明顯高于該公司的其他民間借款,同時借款期間愛仕達公司與被告人張永兵之間因愛仕達公司的“退二進三”工作等存在職務上的制約關系,故原判認定該筆系受賄并無不當,且對該筆受賄金額的認定已經有利于被告人張永兵。
最終,在臺州市中級法院對張永兵的受賄二審刑事裁定書中,維持了原判。
經濟學家宋清輝提到:“近年來,上市公司暴露出來的形象危機問題越來越多,其中行賄事件影響最為惡劣,不但對公司形象造成損害,而且對公司發展帶來巨大負面影響,或導致公司經營上出現重大的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