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全資國企——四川煤炭產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川煤集團),于今日(2017年5月15日)到期的一筆5億元中期票據,只能支付2970萬元利息款,無法兌付5億元本金。至于何時能兌付本金,暫時沒有實質性計劃。
應該指出的是,這是自2016年6月以來,川煤集團在債券市場上的第三次違約。
數位知情人士對騰訊財經做上述表示。
在此前的2017年5月8日,川煤集團發布風險提示公告稱,這只名為“12川煤炭MTN1”的票據,“由于公司當前資金鏈十足緊張,原計劃的資金籌措方案尚未落實,雖然公司正在積極籌措償債資金,但本期中票到期兌付仍存在不確定性”。
中國貨幣網的公開信息顯示:
“12川煤炭MTN1”票據,發行于2012年5月11日,期限為5年,固定票面利率5.94%,利息按年支付,到期日為2017年5月15日。信用評級機構為上海新世紀資信評估投資服務公司、中債資信評估有限責任公司,評級機構對于川煤集團及這只票據的評級均為C級。
成立于2005年8月的川煤集團,注冊資本30億元,是四川省最大的國有煤炭企業和唯一的煤炭整合主體,旗下擁有川煤股份、攀煤公司、芙蓉公等約20家子公司。其公司官網介紹,其有員工5.1萬余人,企業資產總額380億元;煤炭年設計生產能力2050萬噸以上。
近年來,川煤集團深陷債務泥潭。
2016年6月15日,川煤集團一筆10億元債券“15川煤炭CP001”到期無法兌付,在延期42天后,通過“借新還舊”,才予兌付。(詳見2016年8月5日,騰訊財經獨家報道《借貸還債 川煤危局何解?》)
2016年12月25日,川煤集團一筆10億元到期的PPN(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13川煤炭PPN001”,迄今未能兌付。(詳見2016年12月26日,騰訊財經獨家報道《半年之后 川煤集團又有10億債券違約》)
此番違約,為川煤集團這一年來,在債券市場上的第三次違約。
實際上,三天之后,也即2017年5月18日,川煤集團還有一筆10億元的“非公開定向工具(私募中票)”,也要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