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券商分公司被監管開出警示函!
8月1日,證監會官網顯示,廣東證監局一次性對光大證券廣東分公司及下轄營業部、相關責任人下發了6份行政監督管理措施,涉及多項營業部違規行為。
廣東證監局指出,相關營業部存在員工協助客戶出借證券賬戶、向客戶違規承諾承擔損失、向客戶提供科創板測試題答案、未及時報告客戶集體投訴等情況。
來看詳情——
營業部涉及“三宗罪”
首先來看此次光大證券遭遇6份行政監督管理措施的源頭,其云浮新興荔園路證券營業部涉及三項主要違規行為:
第一,原負責人張某開、員工李某新、葉某華等人協助客戶出借證券賬戶為他人融資提供中介和便利,向客戶違規承諾承擔損失。
第二,部分員工存在向客戶提供科創板測試題答案、索要客戶證券賬戶密碼、向客戶發送回訪問題、提供答復口徑等情形。
第三,未按規定及時向廣東證監局報告客戶集體投訴等重大事項。
廣東證監局指出,相關違規行為反映出,該營業部合規管理不到位、內部控制不完善。基于此,廣東證監局責令該營業部在1年內每6個月開展一次內部合規檢查,并提交合規檢查報告。
同時,光大證券廣東分公司因對營業部的合規管理、廉潔從業內部控制失效負有直接的管理責任,也被廣東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對于協助客戶出借賬戶、向客戶違規承諾承擔損失的三名員工,廣東證監局認定三人為不適當人選,其中張某開2年內不得擔任證券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分支機構負責人,李某新、葉某華1年內不得擔任證券公司客戶開發服務相關職務。另外,向客戶提供科創板測試題答案的員工葉某升,也被出具警示函。
天眼查信息顯示,自去年11月以來,陸續有投資者以光大證券云浮新興荔園路營業部及張某開、李某新等員工為被告,向法院提起相關訴訟。
幫助客戶出借賬戶、為他人提供融資便利,都是券商一線營業部容易出現的行業“痼疾”。而隨著近年來投資者適當性的深入落實,向客戶“通風報信”而招致罰單的情況也逐步增加。
例如,今年4月,上海某大型券商深圳登良路證券營業部及員工被上海證監局出具警示函。該員工存在向客戶提供風險測評答案、回訪時告知客戶應對口徑的行為。
光大證券連遭罰單
近期,光大證券罰單不斷。
今年6月,光大證券因為在四平市城市發展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相關債務融資工具的發行中存在多方問題,被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予以嚴重警告、責令改正。
交易商協會指出,光大證券明知并參與了兩家投資人向四平城投收取大額財務資助,推動相關債務融資工具違規發行,干涉發行利率,違背了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自律問詢階段提供信息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發行定價工作未遵循公正原則;發行方案關于承銷方式的披露不準確。
同月,江蘇證監局再對光大證券出具警示函。江蘇證監局稱,光大證券作為納芯微和帝科股份的首發上市保薦機構,在持續督導過程中未能按照有關規定,嚴格履行持續督導相關要求,因此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江蘇證監局將持續關注光大證券對江蘇轄區內上市公司的持續督導工作情況。
在此之前,今年2月,上海證監局也對光大證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上海證監局發現,光大證券作為贏鼎教育的主辦券商,在持續督導期間未能勤勉盡責履行審慎核查義務,未能發現贏鼎教育通過虛構業務虛增業務收入的情形。
業績方面,今年上半年光大證券表現尚可。7月26日晚間,光大證券發布業績快報稱,2023年上半年實現營業收入61.84億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23.96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5.09%和13.67%。
截至8月1日,光大證券股價18.05元,市值743億元。更多股票資訊,關注財經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