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初,山水水泥大股東和董事會部分成員強行進入其在山東濟南的內地營運主體山水集團總部事件,引發媒體廣泛關注。印象中,該公司發生上述事件并不是第一次。數年前,同樣來自山水水泥的部分職工股東試圖強行進入山水集團濟南總部,后來在當地政府的協調下,最終“和平”入住。為什么股東進入自己的公司還需要“強行進入”?而且在短短的幾年內就發生了兩次“強行進入”?
鑒于雙方控制權之爭的事實和部分股東強行進入的“野蠻”行徑,股票使一些媒體和公眾猜測,這次發生在山水水泥的“強行進入”事件是否是前一段風行中國資本市場野蠻人入侵的“升級版本”:這些門外的“野蠻人”不僅“股權入侵”,而且還“肉體入侵”(真的很“野蠻”)?
對于這一問題的回答,需要對一段時間以來發生在山水水泥的系列控制權糾紛進行歷史的考察。我們發現,在控制權糾紛現象背后可能并非一些媒體和公眾理解的“野蠻人入侵”問題,恰恰相反,而是一個頗具典型性的“中國式內部人控制問題”。
在中國,一些上市公司有時并非由于股權高度分散和股權激勵下的經理人持有足夠高的股份,以至于外部接管很難撼動其實際控制地位(這是在英美等股權分散的治理模式下形成經理人內部人控制的原因),但依然存在董事長或經理人實際權力超過其責任承擔能力的“內部人控制問題”。例如,在山水水泥控制權紛爭中,山水集團副董事長宓敬田不僅拒不接受山水水泥董事會做出的解聘決議,甚至解除了中國山水任命的財務總監等四名骨干干部的職務。這一現象的出現一定程度與中國資本市場制度背景下特殊的社會、歷史、文化和利益等原因有關。我們把這一現象概括為“中國式內部人控制”問題 股票基礎知識。
山水水泥事實上就是這樣一個典型的“中國式內部人控制”例子。
持股比例并不高的張才奎成為山水水泥的實際控制人與他是公司歷史上的功臣有關。連續虧損13年的山東水泥試驗廠,在創始人張才奎帶領下,逐步發展成為在香港上市,全國各地有超過100多家分公司,一度全國排名前四的水泥企業。可以說,在一定意義上,沒有張才奎就沒有今天的山水水泥。在改革開放以來現代企業并不太長的發展歷程中,幾乎每一個成功的企業背后幾乎都有一個張才奎式的企業家,并成為這一企業的靈魂和核心人物。這構成在中國一些公司形成中國式內部人控制問題中十分重要和獨特的歷史因素。
其實,山水水泥歷史上發生圍繞張氏父子股權信托的爭議解決思路同樣可以為本次紛爭的解決帶來直接的啟發。山水水泥職工持股平臺山水投資的注冊地是香港,當張氏父子提出的用公司紅利回購職工股東股票的退股方案受到質疑時,接受訴訟的香港法院對職工股東的權益提供了有效的保護。香港法院不僅裁決解除張才奎對部分職工股權的代持,而且宣判,在最終判決之前,參與訴訟的職工股將由獨立第三方安永會計師事務托管。今天看似“非法”阻止大股東以及山水水泥董事會部分成員進入山水集團濟南總部的部分職工股東,當年的權益恰恰是在香港法院提供的司法正義下得到有效保障的。在上述意義上,今天中國資本市場頻繁發生的控制權紛爭問題已經開始超越公司治理問題,逐步演變為法律問題本身。未來控制權糾紛的解決更多需要依賴獨立公正的司法裁決和高效有序的公開執行。
當然,在整個事件過程中,山水水泥第一大股東天瑞集團以及山水水泥董事會,應該以何種方法履行董事會罷免山水集團副董事長的決議同樣值得商榷。例如,是否應該通過股東大會,與其他主要股東協商,在主要股東之間達成共識;即使董事會決策符合相關法律和程序,是否應該以法律途徑,而非暴力途徑實現對山水集團濟南總部的接管等等。有媒體報道,在香港法院做出張氏父子股權代持信托的司法裁決后,山水水泥在對其香港注冊的全資公司中國山水等的接管暢行無阻,但對于控股鏈條上的全資子公司山水集團僅僅因為在山東濟南而變得困難重重。這事實上是一些網友對山水水泥第一大股東天瑞集團以及山水水泥董事會看似野蠻的做法抱有同情背后的原因(一些網友甚至指出,在內陸依靠目前司法程序解決內部人控制問題不僅耗時耗力,于事無補,甚至會拖垮這家稍有起色的企業)。從山水水泥歷史上發生的股東維權案件執行效率的差異,我們可以感受到內地和香港法制環境的差距。控制權之爭在內地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依靠司法公正向投資者提供確實有效的利益保護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相信隨著中國資本市場進入分散股權時代,未來各種形式的控制權紛爭將成為新常態。如何向投資者提供專業的法律保護成為各級司法機構將面臨的新的挑戰。盡管目前內地的法制環境差強人意,即使目前發生股權糾紛,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畢竟是正途。它保護的不僅是擔心被內部人控制損害的外部股東利益,同時也將防范有一天自己成為內部人,構成對其他股東利益的侵害。
除了依靠法律途徑,沖突雙方有效解決控制權紛爭有時還需要妥協的勇氣和舍得的智慧。在這次“強行進入”事件中,山水水泥董事會僅僅因為對配股方案存在不同的理解、違反信息披露規范等就解除山水集團管理團隊核心骨干的職務顯得簡單粗暴。事實上,在歐美等分散股權結構模式下如果發生了內部人控制問題,同樣需要依靠金降落傘等政策對實際控制權進行“贖回”,由此才能使控制權之爭雙方遭受的損失降到最低。
2017年3月20日,美國億萬富豪戴維·洛克菲勒去世。從眾多的紀念文章中我們再次感受到,洛克菲勒家族實現財富百年傳承的獨具匠心的制度安排和對舍得這一東方智慧的透徹理解。通過推出家族信托基金,洛克菲勒家族一方面將財富作為整體使后世子女從中受益,從而避免由于中國式分家導致的“富不過三代”;另一方面將資產經營權交給專業的信托基金,避免家族成員對經營權的直接干預,有效解決家族企業傳承過程中普遍面臨的信任和能力沖突問題,實現了百年財富傳承。洛克菲勒家族百年財富傳承帶給山水水泥控制權之爭的直接啟發是,看似控制權的放棄,卻實現了財富的永生。我們知道,山水水泥系列控制權紛爭最初的起源是張才奎家族的傳承問題。如果當初張氏父子能夠像洛克菲勒家族一樣懂得“舍得”的智慧,進行果斷取舍,也許我們并不會看到今天“以XX名義”上演的精彩紛呈的控制權紛爭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