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能薄膜發電集團在公告中強調,根據該頒令,香港證監會提出的第一個復牌必要條件已經完成,該公司前任董事李河君及現任董事趙嵐、王同渤、徐征及王文靜分別被取消董事資格3至8年。漢能薄膜發電集團同時宣布委任四名新獨立董事,即日起履職。
今年1月23日,香港證監會發布消息稱,就漢能薄膜發電集團恢復股份買賣訂明兩項具體條件,其中第一條件即為,上述五名董事就有關法律程序及香港證監會申請取消他們擔任董事的資格不會提出抗辯。該法律程序是依據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4條民事程序所展開的。
對此最新消息,漢能薄膜執行董事、首席執行官司海健評論表示,此項民事程序的完成,是漢能薄膜發電集團復牌進程中的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