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引導對外投融資基金健康發展、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中國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等六部委近日聯合發文稱,將拓寬社會資本參與渠道,支持主權財富基金、商業性金融機構等參與對外投融資基金。
發改委網站周三公布的”關于引導對外投融資基金健康發展的意見”并指出,在完善監管制度方面,加強對對外投融資基金募集資金、投融資運作的日常監管;研究制定對外投融資基金重點行業、重點國別業務指引,定期發布重點國別風險評估報告。
“我國各類主體在境內外募資設立了一批對外投融資基金,為推進”一帶一路”建設、促進國際產能合作、深化我與相關國家和地區互利合作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部分對外投融資基金也出現了資金來源不落實、經營管理不規范、業務方向不清晰等問題。”意見稱。
意見指出,將優化對外融資基金的募資方式。一是支持符合條件的對外投融資基金在境內外市場面向各類社會資本投資者募集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各類所有制企業出資參與對外投融資基金,鼓勵資金來源多元化。
二是支持國內各類機構參與出資。支持主權財富基金依法合規出資參與對外投融資基金。商業性金融機構應按照市場化原則,在履行相關程序后,依法合規出資參與對外投融資基金。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可根據職能定位和業務范圍,在履行相關程序后,依法合規出資參與對外投融資基金。
“各類金融機構不得以信貸資金等方式違規出資參與對外投融資基金;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不得以財政性資金在境外出資設立對外投融資基金。”意見強調。
同時,還將加強與國際金融組織合作。拓展對外投融資基金與國際金融組織的對接與合作,探討世界銀行、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金磚國家新開發銀行、亞洲開發銀行、泛美開發銀行和非洲開發銀行等出資參與中國對外投融資基金。
在基金運行方面,支持對外投融資基金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和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開展境外股權投資、境外債務融資、跨境擔保等業務。推動建立各類對外投融資基金間風險分擔、利益共享機制;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對實際控制的境外資產實施專業化管理,加強對投資項目后續管理和增值服務。
在完善監管制度方面,意見稱, 建立健全對外投融資基金監管體系,實施全口徑歸口管理,強化協同監管、補齊監管短板,推進事前、事中、事后監管全覆蓋。
加強對對外投融資基金募集資金、投融資運作的日常監管,要求設立、運營、退出各環節真實合規;研究制定對外投融資基金重點行業、重點國別業務指引,定期發布重點國別風險評估報告。
此外,將建立部門間對外投融資基金信息共享制度,實時動態監測對外投融資基金業務開展情況,加強信息披露和風險提示。加大協調力度,規范行業秩序,避免出現無序惡性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