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365訊 9月19日,廈門市民陳女士成功用一張1973年的1200元“巨額”老存單從銀行取出了錢,還得到1400余元利息。
照片上,這張存單雖外觀泛黃,但上面的手寫字體清晰可辨,落款蓋著“中國人民銀行廈門市支行灌口營業所”的藍色印章,存款時間為1973年。
由于年代久遠,上世紀80年代人民銀行改制后,其儲蓄業務已被農業銀行和工商銀行承接,當年的憑證找起來頗費周折。在不斷搜找、協調下,8月底,底單終于在農業銀行廈門灌口支行被找到了。綜合考慮到44年間多次儲蓄管理制度變革、利率調整、利息個人所得稅變化,經多方計算確認,在支取日這筆存單本息合計為2684.04元,其中利息1484.04元。
費勁周折提出存款的陳女士喜笑顏開,但很多網友紛紛為這2600多元替她不值。要知道,1200元的數額在當年堪稱一筆“巨款”。甚至有人提出“可以蓋兩棟樓房”。這是一筆被年代物價變幻吞噬掉的貶值財產。
1200元對上世紀70年代而言,是個什么概念?
一位網友回憶當年北京的物價:豆汁3分,米粥3分,肉包子1毛一個,啤酒1毛一杯,雪糕1毛一根。在工廠食堂,炒素菜5分一個,炒肉菜1毛一個,茶蛋1毛一個,小香檳3毛3一瓶(退瓶1毛5)。
那么,上海的情況呢?有網友曬出父親在1976年時的上海所記賬本:皮鞋3.5元一雙,紅玉蘋果1元5斤,中山醫院看次中醫0.84元,一個月食堂的菜票2元,一袋麥乳精加10斤西瓜3.5元,一個月幼兒園全托托保費13.2元。
那時候,北上廣的物價并不領跑全國,其他城市的物價也與這基本持平。大米約1角3分錢1斤,豬肉7角錢1斤。家里若有12口人,一天只需要1元錢左右的伙食費。小學生要是在馬路上撿到一毛錢,就像發橫財一樣。這樣看來當年有1200元存款的陳女士家可說是有錢人家了——即使那是他們全部的存款。
有媒體做了一個專題,統計過去年代里中國人的結婚賬單,其中70年代結婚要準備的金額是600元,剛好是陳女士家當年存入銀行的一半。那時候,結婚要用的“三大件”是自行車、縫紉機、手表,其中永久牌自行車要150元左右,“上海全鋼手表”格在120元左右;還要有“三十六條腿”,立柜、平柜、梳妝柜和高低床?;榉康故遣挥脺蕚洌斈?a href="http://www.hand93.com/tags/%E5%95%86%E5%93%81%E6%88%BF-1.html" target="_self">商品房還沒有流通,新人更習慣和父母一起住。“三大件”、“三十六條腿”加上服裝、婚宴、禮金,一共約600元。
雖然物價低,但當時人們的工資也普遍不高,加上商品匱乏,很多東西不得不憑票購買,當年的平均生活水平并不盡如人意。若把今天和四十年前的物價按“物價收入比”做個比對,可得出結論:其實當年的物價并不便宜。
在天涯上有一篇回憶帖,作者是一位六七十年代在小縣城國營工廠做工的老人:入廠后,他最強烈的夢想就是“這輩子達到我師傅的工資水平”,也就是四級工每月44.10元。那時候,由于調薪批次不同導致同級工人工資相差5元左右,都會令一大批人耿耿于懷。他回憶:“廠里分配來一個大學本科畢業生,當得知他的月工資是51.50元時,我們都驚奇的舌頭半天縮不回去!”
凡此種種,說上世紀70年代的1200元是一筆“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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