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對100多個國家及地區的數字發展戰略的調查顯示,很多數字發展戰略沒有或未能充分考慮投資問題。 全面的數字發展戰略應當覆蓋對數字基礎設施,數字產業以及各行業采用數字技術的投資。為大多數發展中國家實現充分聯通所需要的基礎設施投資可能并不像通常預測的那么龐大。根據貿發組織測算,這些國家實現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SDG)所要求的全面的3G網絡覆蓋,所需要的投資不到1,000億美元。開基礎設施的區域投資合作,可以增加基礎設施項目對國際投資者的吸引力。
促進對本地內容及服務的投資,對于加快數字發展至為關鍵。這意味著需要為數字公司建立一個有利的監管框架,并采取積極的支持措施,包括建立技術創新孵化器,建設或改進電子政務,支持創投及其他創新型籌資等。數字行業的發展應以支持本地企業的發展與促進數字化跨國企業的投資相結合。
促進各行業信息通信技術的投資,并助其融入全球價值鏈,應成為數字發展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 此外,政策制定者在促進數字發展投資的同時,需要妥善處理合理的公共關切,特別是數據安全,隱私權,知識產權保護,消費者保護和維護文化價值觀等問題。政府需要在兼顧公共關切和私人投資者的利益之間尋找適當的平衡點。
本年度“報告”提出了數字經濟的投資政策框架,建議將數字經濟納入國家投資政策,使之與數字經濟發展戰略相互配合,以推動數字經濟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