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梳理發現,今年以來,已有3個城市擬對共享電動自行車關閉大門。4月27日,“上海市規范發展共享自行車指導意見(試行)”向社會征求意見,明確提出結合上海城市發展規劃,公交優先發展戰略,道路通行條件和交通安全狀況,上海市不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
對于為何不發展電動自行車,編制說明的解釋主要包括兩個方面:1。存在騎行對象不確定,不固定,車速較快,一旦駕駛操作不當,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極易引發交通安全事故。2。充電過程和露天停放對電池的安全有很大影響。
在此之前,北京,杭州也都提出不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4月26日下午,杭州市發布“杭州市促租賃自行車規范發展的指導意見(試行)”(征求意見稿),其中明確杭州目前暫時禁止發電動自行車,后續視發展情況,再決定是否適用該指導意見。
4月21日,“北京市鼓勵規范發展共享自行車的指導意見(試行)”(征求意見稿)也明確,考慮到安全隱患大,北京暫不發展使用共享電動自行車。因為電動車車身重,速度快,且需要一定騎行經驗,發生交通事故后,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往往受到更大傷害。充電過程和露天停放對電池的安全也有很大的影響。
不同于北京,上海,杭州,南京則打算對共享電動自行車敞開了大門。3月17日發布的“南京約自行車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征求意見稿)”,明確將共享電動自行車和共享自行車約自行車進行監管,網約自行車是技術為依托構建平臺,為市民提供日常短距離出行和休閑,旅游等主要功能的自行車(含電動)服務,是城市慢行交通系統的組成部分。
當然,上述三地目前的政策都還在征求意見中,并未最終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