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記者獲悉,遼寧省旅游發展委員會發布今年上半年全省旅游經營服務不良信息的公告,并公布遼寧省2017年上半年全省罰款以上行政處罰名單,名單涉及大連康輝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等9家旅行社。其中,大連康輝國際旅行社因出租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被行政處罰。
針對處罰結果,康輝旅行社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稱,被罰門店的負責人已經離職,康輝總部對涉事門店做出關店處理,近日將發布最終的處理結果。據了解,大連康輝國際旅行社并非第一次因出租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被罰。今年4月,國家旅游局公布處理20起“不合理低價游”等典型案件中,大連康輝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向該社港灣街營業部定期收取管理費,為其提供旅游合同,并從中獲利,屬于非法轉讓旅行社經營許可。當時,大連市旅游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給予大連康輝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停業整頓一個月,并處7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有業內人士透露,一些個人或企業掛靠有資質的旅行社規避國家法律政策的稅收、業務范圍的限制等,并且從中獲利。而被掛靠的旅行社向掛靠者或企業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費”,不用投入資金就增加了自己的市場份額,是一種“雙贏”的局面。但這種經營方式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也給旅行社帶來經營風險。 北京聯合大學旅游產業研究所所長張金山就表示,如果消費者購買了沒有正當經營資質的旅游產品,相關的服務質量就難以得到保障。
除了違規出租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外,公告還顯示,9家旅行社被行政處罰的其他原因涉及:未經旅游者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價旅游合同;超范圍經營、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導游無證上崗以及因年齡差加收團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