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發布福建省醫療器械質量公告(2017年第1期),其中12批醫療器械抽檢不符合標準規定。

據公告,為加強醫療器械質量監督管理,保障醫療器械產品使用安全有效,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及“醫療器械質量監督抽查檢驗管理規定”,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對全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生產,經營,使用的醫療器械進行了質量監督抽檢,經福建省醫療器械與藥品包裝材料檢驗所檢驗。
本次被抽檢項目不符合標準規定(產品技術要求)的醫療器械產品涉及10家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的7個品種12批。對抽檢中發現的不符合標準規定產品,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相關企業嚴格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