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香港。香港的住房市場層次非常分明,“公屋—居屋—夾屋—私屋”且公共性質住宅和私人住宅“花開兩朵”,發展均衡。
公共住房制度:主要由公屋和居屋構成,公屋租金大概是私人住宅租金的六分之一。居屋購買價格低于市場價格30%~40%,約有31%的香港居民住在房委會提供的公屋或居屋中。
私人住房市場:1997年到現在,香港的房價漲幅超過50%,目前香港住房的售租比是400,超過了國際上較為認可的200~300的合理范圍,房價收入比17,遠高于4~6的合理范圍,根據人多地少的行情,香港房地產商因地制宜,開發出了許多中小戶型的樓盤,占總數的50%的居民住在私人房產中。
二、新加坡。新加坡的住房體制也是層次分明,是以公共住房為主,私人住宅為輔,包括“廉租房—組屋—執行共管公寓”和“公寓—有地私宅”并行,為公民、永久居民和海外投資者提供住房。
公共住房制度:組屋的價格是每平米5000新幣左右,家庭月均收入中位數是8666新幣,房價收入比是4.5,一般居民家庭4.5年就可以購買一套組屋。
私人住宅市場:新加坡公寓均價大概在1萬~2萬新幣之間,平均在1.7萬新幣左右,是組屋均價的三倍多,租金在10~20新幣每平米每月的水平,一居室的租金大概在1200~1500新幣左右。
三、德國。現存房源多、空置房源成本高為德國提供了足夠多的出租房源,同時租賃房可以提供給居民的價值高,所以居民沒有太大買房的需求。
房子是必需品還是奢侈品?
必需品對應的是人民的基本生存需要,是公共服務的范疇,奢侈品對應高收入人群的品質需要,可以用市場分配。所以一個國家或地區的住房制度通常是公私并存的“二元制”體系。
過去十年,房價上漲是一個世界性的大趨勢,給政府提供公共住房帶來了極大的挑戰,我們從世界范圍找出比較成功,同時又具體特色的國家或地區進行分析,總結出“公私兩手抓”的香港模式,以公共性住宅為主的新加坡模式和以租房性住房為主的德國模式三種,分析這些國家或地區是如何均衡公私并存的“二元制”住房體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