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5月27日從國家發展改革委獲悉: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出臺《關于取消電氣化鐵路配套供電工程還貸電價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自2017年6月1日起,取消電氣化鐵路配套供電工程還貸電價政策。預計此項措施實施后,可降低實體經濟成本60億元左右。由此,我國新推出約1200億元的“企業減負大禮包”的第一個禮物落地了。
通知要求,全面取消電網企業對鐵路運輸企業收取的電氣化鐵路配套供電工程還貸電價,鐵路運輸企業通過同步下浮鐵路電氣化附加費標準的方式,等額降低鐵路貨物運價,降低物流用能成本,助力企業減負。
通知明確,鼓勵和支持鐵路運輸企業參與電力市場交易,自行或委托電網企業、售電公司等第三方通過市場化方式采購電能,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降成本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非常重要的一環,能夠有效提升微觀經濟活力。” 國家統計局中國經濟景氣監測中心副主任潘建成表示,今年一季度我國經濟開局良好,為實現全年目標任務打下了基礎,也有利于乘勢而上加大改革力度,進一步在企業減負等方面取得突破。此次取消電鐵還貸電價,一舉降低成本60億元左右,能夠讓相關企業有明顯的獲得感,進一步提振其發展信心。
記者注意到,國家發展改革委取消電鐵還貸電價,等額下浮鐵路貨物運價,是降低企業物流成本的具體舉措之一,也釋放出我國為企業減負再推出的一批降費新措施加速落地的利好。
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政府工作報告》部署,圍繞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5月17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在落實好前期已出臺涉企減負政策的基礎上,再推出一批新的降費措施。一是降低企業物流成本。二是推進省級電網輸配電價改革,合理降低輸配電價格。三是減少經營服務性收費。實施上述措施,一年將減輕企業負擔約1200億元。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進一步清理規范涉企收費減輕企業負擔的決策部署, 5月2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即在北京召開全國價格主管部門工作會議,部署加快推進全面清理規范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相關工作。
會議確定的主要措施包括以下7個方面:一是最大限度放開政府定價項目。按照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嚴格將政府定價范圍限定在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已經形成充分競爭的全部放開,政府不進行干預。二是切實降低偏高收費標準。對不具備競爭條件、確需政府定價管理的極少數經營服務性收費,列入政府定價收費目錄清單,規范定價程序,準確核定成本,降低偏高標準。三是徹底取消違規收費項目。根據行政審批前置中介服務事項目錄清單對中介服務收費進行清查,堅決取消違規收費。對審批部門在審批過程中委托開展的技術性服務活動,服務費用一律由審批部門支付并納入部門預算,堅決取消向企業收費。政府部門建設的電子政務平臺免費向社會開放。四是合理降低企業用能成本。通過消化煤電價格聯動漲價矛盾、加強電力行業價格監管、適當降低省內天然氣管網輸配價格等措施,進一步降低企業用能成本。五是推進物流降本增效。取消電網公司向鐵路運輸企業收取的電氣化鐵路還貸電價,并由鐵路運輸企業等額下浮鐵路貨物運價。規范涉及鐵路貨運收費,重點清理地方行政部門或事業單位在鐵路貨物運輸、專用線經營上的違規收費,規范鐵路運輸企業、專用線產權或經營單位收費。六是全面實行政府定價收費清單制度。年內要對清單進行系統梳理、整合,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所有收費一張清單,并向社會公示。清單外的收費一律不得實行政府定價管理。七是規范市場經營服務性收費行為。按照“清理與規范相結合、清理與查處相結合、清理與減負相結合”和“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開展重點檢查,鼓勵社會舉報,嚴肅查處行政審批中介服務、行業協會商會、進出口環節、金融機構、電子政務平臺、建設領域等違法違規收費行為。
全國價格主管部門工作會議強調,清理規范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是今年國務院交給發展改革、價格系統的一項重大任務,也是一項硬任務。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務必抓好工作落實,務必在6月底前完成自查自清、8月底前落實全部清理規范措施,確保清理規范工作取得實效。
潘建成表示,上述工作以降低實體經濟運行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作為重要方向,圍繞當前涉企收費存在的突出問題,抓住關鍵環節,通過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來減輕企業負擔。相關舉措的加速落地,將有效優化市場環境,提升市場活力,助力企業轉型發展,促進實體經濟發展,有利于重塑我國競爭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