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路徑
銀行的消費貸有嚴格的審核規定以及資金流向監控,那么是如何流向了房地產市場呢?
一家股份制銀行北京分行的個貸人士向記者解釋,按照規定,消費貸是不允許被挪作他用的。銀行也有一系列的規定,比如大部分的消費貸都是委托支付,只有在見到合同之后,銀行才直接轉賬給商家,用于裝修的就直接打給裝修公司,用于個人經營的貸款也必須是打給有業務關聯的企業。
然而,事實上又如何呢?“在這種情況下,有可能存在用戶偽造合同來套現。另一種情況下,消費貸款審批后直接打在用戶的銀行賬戶里。這時,消費、轉賬等操作,包括ATM取現后,存入他行的同名賬戶等,也都可以監測到的,但如果ATM機取現后直接花掉,就無法監控了。”上述個貸人士稱。
上述深圳地產中介售樓經理進一步透露,“如果消費貸直接打到個人賬戶,A銀行申請的消費貸要把資金從A銀行取現,再存到B銀行去作首付貸,不在同一家銀行操作就可以了。”
而一家股份制銀行深圳個貸人士則建議,最好找其他渠道借款支付首付款,在按揭貸款審批下來之后,再去申請消費貸,把首付款還給別人。雖然這樣做兜了一大圈,但規避了監管審批,不過本質上還是將消費貸變成了首付貸。
“只要覺得用戶有還款能力,有些時候為了業績,銀行對于用戶偽造合同等情況也是睜只眼閉只眼。”上述股份制銀行北京分行個貸人士稱。
目前,北京、深圳已經相繼掄起了消費貸監管的大棒,那么究竟采用何種措施,才能更加有效地杜絕首付貸,從而防范房地產、金融風險的灰犀牛呢?
“商業銀行辦理住房按揭貸款的時候,要加強對購房首付資金的審查,盡量做好入口的把關,如果來自其他借貸領域要加強監管、審查,就不能審批通過。對于提供首付貸的互聯網平臺,要加強監管、整治的力度;對于房屋中介機構、房地產開發商,總是明里暗里想做這樣的事情,也要加強對他們的管理。” 董希淼認為,必需打監管、整治的組合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