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拿到一家城商行的產品宣傳頁,該行提供三類信用消費貸產品,主要面向公務員、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金融、電信、煙草、電力等正式在編人員,申請時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公積金查詢記錄以及其他輔助材料,三類產品的額度均在30萬-50萬元左右。張先生和其同事正是通過這種信用貸款,獲取了每筆數十萬的貸款,且基本上都是用于購房款。
除了張先生申請的信用類消費貸款,另外一種就是炒房者已有房且房本在手,拿房本去做抵押貸,這種消費貸金額更大,一線城市的房子可以做到數百萬甚至上千萬。
記者到銀行咨詢如何用房子抵押貸款,并用作二套房“首付貸”。一家國有銀行深圳某支行個貸經理詳解道,“如果有房子的話,抵押貸很方便,一般可以貸到七成,比如1000萬的房子,可以貸到700萬。以個人房子作抵押,再以公司名義申請貸款,錢打到公司賬戶,再拿去用就可以了。”
對于消費貸用于購房,房地產中介則顯得更加隨便,深圳一家地產中介售樓經理對本報記者打包票,“銀行抵押貸、信用貸都可以做,很多客戶都這么做,大部人都用作首付款。如果抵押貸首付款不夠的話,還可以將房子作‘高評’處理。”所謂“高評”,就是房子評估的時候,想辦法價格評高一些,這樣抵押貸款可以得到更多資金,從而買房、炒房不受資金掣肘。
消費貸暗中流向房地產,貸款數據已經給出了答案。今年1-7月,居民新增消費性短期貸款達1.06萬億,累計同比多增7137億。而去年全年新增消費性短期貸款總額僅8305億,今年前7個月新增貸款已超過了去年全年。
姜超進一步分析稱,消費性貸款和公積金貸款合計占了居民中長期貸款的八成以上,相應的經營性貸款比重在2014年以來則從17%降至當前的13%。居民消費性中長貸和公積金貸款的最主要用途均是購房。
監管層已經注意到這一風險,中國人民銀行深圳支行在上述金融風險提示中還稱,商業銀行應審慎發放個人其他消費貸款,要認真審核借款人申報的消費貸款用途。北京銀監局下發的《北京銀監局人行營業管理部關于開展銀行個人貸款資金違規進入房地產市場情況檢查的通知》也稱,下一階段北京銀監局、人行營業管理部將視銀行業金融機構自查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檢查,對于檢查發現的問題,依法依規,從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