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一方面我國民間有巨額的儲蓄、理財資金,另一方面我國養老保險資金又出現巨大的缺口?我認為,除了我國養老保險制度體系不完善外,商業保險公司提供的養老保險產品不足,國家相關政策支持不到位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如果能把當前的儲蓄和理財資金一部分轉化為養老保險資金,例如轉化5%,就是3.17萬億;轉化10%,就是6.34萬億,那么經過十幾、二十年發展積累,我國社會養老保險體系改革不僅得到完善,而且養老保障資金問題也基本可以解決。
實現這種轉化的關鍵之一,我認為是壽險公司要發揮精算優勢,大力開發多種個人年金產品,比如生命年金、確定年金、即期年金、遞延年金、固定年金、變動年金等等,將不同種類的年金產品靈活組合成多種產品,并且打通個人年金和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的對接。
另外,我們還要思考稅優政策應該用于專屬產品還是多種產品。從以往經驗來看,把涉及人群這么大的政策落地到一個專屬產品上,好事不一定能夠辦好。如果能把稅優政策用到多種產品上,為老百姓(43.240, 0.08, 0.19%)提供更多的選擇,我相信業務一定會快速發展起來。
另一方面,還要積極尋求政府的政策支持,例如對養老年金產品免稅,投資收益免稅,國家發行定向高息債券等政策,鼓勵老百姓購買養老年金產品,我相信通過一系列政策,有相當一部分儲蓄理財資金會轉化為養老保險資金。
“我把重疾險視為現代壽險”
《21世紀》:你怎么看傳統重疾險產品的未來和創新?
萬峰:最早的死亡保險是受益人享有保險利益,隨著保險的發展,被保險人也提出有享受保險利益的愿望。1983年在南非,一位醫生設計出重大疾病保險,將當時被稱為不治之癥的幾種疾病列為保險責任,約定只要發生確認其中的一種疾病,保險公司就要履行保險賠付責任給被保險人。當時的重疾保險是被宣布為“死緩”意義的死亡保險,今天的重疾保險經過不斷擴大“病種”,已經非“死緩”意義的死亡保險,但產品本身仍然沒有脫離從疾病到死亡的理念。從這個意義上講,我把重疾險視為“現代壽險”。因為該產品將死亡提升到疾病、將保險利益由受益人變更為被保險人是對傳統死亡保險的一個巨大創新發展。
我國1995年引入該產品。經過30余年的發展,已經成為一些壽險公司的主要產品。在當前保險回歸本原的大趨勢下,重疾險更將成為壽險公司快速發展的主流產品。
要實現重疾險健康持續地發展,目前對產品仍需要改革創新。一是要提高保障金額。按2016年有關數據統計,全國重疾險平均保額為5.4萬元,對客戶的保障程度非常低。在北京做個癌癥手術一般要幾萬,還不包括后續的放化療花費。平均的五萬保險金額解決不了重大疾病所需要的治療費用。
二是提高產品的性價比。現在市場上一些重疾險產品的保費與保險金額比值(性價比)較低,以某公司五年繳費終身重疾險為例,保險金額5萬,但年繳保費8000左右。為什么性價比低?有兩個原因,一個是保險期間終身,保險期間長,另一個是要返還保費本金。這兩個因素疊加導致保費增加,導致產品性價比低。新華人壽在設計“健康無憂”(一款重大疾病保險)產品時,在保險年期上,將終身保險改為20年、30年的定期;將返還保費改為不返還保費,這樣調整后,保費自然就降下來了。例如,30歲男性被保險人,保額20萬,年繳保費只需要1260元,性價比大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