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九鼎、思考投資、達仁資管、ST昌信、福能租賃等五家類金融公司,集體披露被股轉采取自律監管措施的決定公告,原因均為信披違規。
一般的新三板掛牌公司均只需披露年報和中報,季報自愿披露。但股轉規定掛牌私募機構、非“一行三會”監管的其他具有金融屬性企業必須披露季度報告,披露時間為每個季度結束后的一個月內。
以上被處罰的公司均因未在4月28日前披露2017年一季報,違反了股轉的相關規定,構成信披違規,公司董事長、董秘均被點名:
九鼎集團、達仁資管是5月2日披露一季報的,只比規定的時間晚了一個工作日 ,但已構成信披違規。兩家公司董事長、董事會秘書均被處罰。
思考投資5月8日披露一季報,時任董事長的岳志武、董事會秘書徐銘崎雙雙收警示函。
福能租賃直至7月底才披露一季報,時任董事長盧范經、 董事會秘書湯升葵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而ST昌信更大膽,至今仍未披露相關公告,時任董事長的繆曉峰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最后,股轉還告誡相關公司,要充分重視定期報告披露問題并吸取教訓,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否則,股轉將進一步采取自律監管措施或給予紀律處分。
股轉公司歷來對類金融公司的監管較為嚴格,對相關公司申請掛牌、股票發行募資及用途等活動均另列細則差異化監管,并且要求其按時發布季度定期報告。
此次集體處罰5家未按時披露季報的公司,也表明了股轉從未放松對類金融企業監管的態度。
對金融類企業的差異化監管措施,大多數是去年5月27日,在股轉發布的《關于金融類企業掛牌融資有關事項的通知》里。當時股轉還要求PE機構結合通知的相關內容進行自查整改,限期一年。
今年大限將至時,各家機構紛紛給出了自查報告,但股轉并不滿意,要求相關公司按統一要求重新披露,但至今仍沒下文。股轉對“新八條”的最終審判,仍然是懸掛在掛牌私募頭上的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
7月21日,九鼎集團去年年報還被股轉問詢。
在股轉看來,九鼎九鼎集團經營業務復雜,業務模式涉及控股經營型投資和參股財務型投資兩類,而控股經營型投資方面,公司下屬控股企業的業務還涉及金融和實業兩大類,要求其說明與金融工具相關的風險、補充披露分部報告以及說明應收賬款壞賬準備、存貨情況等12項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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