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等省市每隔一段時間都會上調書報費,而27元書報費源于1994年北京市進一步上調書報費的規定,此后23年再無調整。在很多地方,這項發與不發決定權在單位的職工福利則“消失”了。
據新華社報道,1982年前后,各省市根據當時財政部、勞動部及全國總工會的安排,在機關、企事業職工工資補貼中詳細規定了書報費,一般每月在4元左右,這項福利出臺的初衷在于鼓勵民眾讀書。當時4元左右的書報費可購買四五本書,一年下來就是四五十本了,對閱讀的推動作用不難想象。
然而現在書報費要么“沉睡不醒”,十數年或數十年不漲,一月難買一本書,讓職工每每生出“雞肋”之感;要么早在工資條上消失得無影無蹤,絕大多數新生代勞動者甚至不知書報費為何物。其實,書報費走到今天被大家“遺忘”也很正常,畢竟它是特定時代的產物。
如果說35年前是需要通過書報費的福利誘惑而“要我閱讀”的時代,如今我們所處的則是“我要閱讀”的時代——不閱讀就會落后,就會被時代淘汰。如果說當時人們需要“為工作而讀書”,現在人們則需要“為生存而讀書”——不讀書就有“本領恐慌”甚至是“生存恐慌”。
換言之,現在閱讀其實是很自我的事情,是為了自己學習知識、啟迪智慧、提升修養、提高本領,又何須書報費的誘惑在前?如今即使一些機關、企事業單位仍在發放書報費,多數職工也根本做不到“專款專用”,寧愿拿它買零食也不愿用之購書訂報。再加上電子閱讀盛行,一些人幾乎不用購書訂報了。(原標題:不妨讓書報費福利“壽終正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