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央行正式宣布,對開展代客遠期售匯業務的金融機構收取外匯風險準備金,即從2015年10月15日起,開展代客遠期售匯業務的金融機構(含財務公司)應交存外匯風險準備金,準備金率暫定為20%。業內人士表示,在2015年人民幣貶值壓力較大的背景下,央行此舉意在增加客戶遠期購匯的成本和難度,抑制恐慌性和投機性買盤,從而打壓人民幣貶值預期。而在2016年1月,央行宣布,自2016年1月25日起,對境外金融機構在境內金融機構存放執行正常存款準備金率政策。央行負責人當時指出,對境外金融機構境內存放執行正常存款準備金率,建立了對跨境人民幣資金流動進行逆周期調節的長效機制,是完善宏觀審慎政策框架的一項重要措施,有助于抑制跨境人民幣資金流動的順周期行為。
“這兩項政策都是在前兩年人民幣匯率出現波動、資本流動呈現一定順周期性的背景下出臺的宏觀審慎管理措施,考慮到當前市場環境已發生較大變化,上述兩項政策有必要進行調整。”孫國峰表示。
9月11日,人民幣兌美元中間價報6.4997,連續第11個交易日上漲,人民幣貶值預期也有明顯弱化。孫國峰表示,今年以來人民幣對美元匯率整體呈現升值態勢,對一籃子貨幣基本穩定,這主要是我國經濟持續向好等基本面因素在匯率上的反映。“在人民幣匯率水平趨于均衡的同時,市場預期趨于理性,跨境資本流動和外匯供求都更加平衡。在市場環境已轉向中性的情況下,有必要調整前期為抑制外匯市場順周期波動而出臺的逆周期宏觀審慎管理措施,也相應回歸中性,以強化外匯市場價格發現功能,提高市場流動性,更好地服務于實體經濟,促進經濟持續、協調、平穩發展。”他說。(原標題:匯率趨穩央行接連調整兩政策 逆周期宏觀審慎管理措施回歸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