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365訊 杭汽輪B7日午間發布公告稱,公司近日收到杭汽輪集團與杭州市下城區政府做地主體杭州市下城區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簽署的《征遷補償協議》。
根據《征遷補償協議》,此次征遷范圍為杭汽輪集團石橋廠區(含東新路北側杭汽輪集團生活區的部分國有資產)的整體遷建補償。征遷補償費用為18.15 億元,內容包括征遷范圍內的土地、房屋、地上附屬物等補償費用;搬遷及運輸補償費用;臨時安置補助費;停業停產損失費用和獎勵費用等全部補償費用。杭汽輪集團負責人員安置,并會同相關下屬公司分配補償金。杭汽輪集團在 2019年12月31日遷建完畢,并按照遷建時間先后將騰空的房屋交付政府做地主體。
公司表示,公司住所位于杭汽輪集團石橋廠區范圍內,杭汽輪集團與杭州市下城區政府做地主體簽署的征遷補償協議將對公司未來生產、經營產生影響。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相關遷建補償金,公司生產經營情況正常。
杭汽輪B于2017 年4 月21日披露《公司關于杭汽輪廠區地塊啟動遷建工作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司收到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杭汽輪石橋路廠區遷建的會議紀要,根據會議紀要的有關內容,杭州市人民政府將杭汽輪石橋路廠區列入征遷規劃范圍,有關杭汽輪石橋路廠區遷建補償事宜,由杭州市下城區政府相關做地主體與杭州汽輪動力集團有限公司簽訂,有關杭汽輪石橋路廠區遷建補償事宜,由杭州市下城區政府負責支付給杭汽輪集團征遷補償金,作為杭汽輪石橋路廠區整體遷建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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