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小馬奔騰創始人李明在為公司引入投資時,將個人身家全部“賭”出去,也折射了中國企業家階層的一個普遍亂局:
在債權融資過程中,為爭取更多優質資金,企業家往往主動為企業融資提供擔保,自然也會讓企業主及其家庭成員面臨債務風險。在企業股權融資過程中,企業家為爭取更大的發展空間和更多的資金,常常引入風投,簽訂對賭協議、股權回購協議,約定在企業沒能達到約定的發展目標時對投資人進行補償。
賭贏了,皆大歡喜。賭輸了,家庭成員(首當其沖是伴侶)被拉入無底深淵。
“我對這份‘對賭協議’完全不知情,沒有簽字,在小馬奔騰沒股份,也沒參與公司的經營,為什么會是夫妻共同債務?”金燕的委屈聲聲在耳。但無奈,這就是法律的明文規定: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4條和第26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伴侶單方的債務,即便另外一方毫不知情、沒有簽字,也是夫妻共同債務,即使TA死去,活下去的一方也需要繼續履行。
所以,民間有一個女性主導的“反24條聯盟”,希望國家能修改婚姻法中的債務共擔條款。女性本就屬于婚姻中的弱勢群體,許多企業家的妻子并未參與公司決策和經營,卻無端承受了丈夫錯誤決策的惡果,有冤無處訴。
復盤金燕事件:是否有可取的財產隔離之道?
有人說,如果簽訂下婚前財產協議,做好婚產隔離,可以避免一定后果。但在金燕案件中,小馬奔騰屬于李明婚后創立公司,即使婚前簽訂下財產協議,也不能讓金燕免除債務共擔責任。
即使李明在對賭協議中所獲融資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只用于公司經營,但公司股權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對賭成功,小馬奔騰上市,金燕也可以享受到夫妻共同財產的增值。從結果導向來看,她承擔丈夫債務有其合理性。
所以,無論如何,金燕都必須承受債務共擔帶來的后果。至于法院能否酌情判決,減輕其償還金額,就看天意了。
既然事實如此,是否有合適的金融工具,降低金燕們承受的代價?即使不能完全消除其不幸,也可以降低其不幸后果,讓其在丈夫去世之后依然能安穩生活。這里要提到兩個金融工具:1、保險;2、家族信托。
1、保險
現在,越來越多人意識到保險的必要了。企業主作為一司之主、一家之主,人身安全牽連甚廣。企業家應該配置必要的保險資產,為家人和子女留下一份安心。
在小馬奔騰案件中,如果李明在對賭協議之前就配置下一定保險,對金燕來說也是一種安慰。現在有很多保險具有理財功能,比如,年金保險,按年分紅,可以為受益人提供可持續收入,保障其生活水平。
2、家族信托
設立家族信托,家族信托的隔離機制使任何家族成員個人的能力、債務、離婚、意外等均不會導致家族財富受損。將資產注入家族信托,是最好的財產隔離之道。而且,家族信托可以避免企業家身后的管理權紛爭,為企業長治久安打下基礎。
企業家的妻子們,可以通過勸導丈夫設立家族信托,可以為財產上一道安心險,為丈夫、自己和孩子留一條后路。
比如小馬奔騰案件中,如果在對賭協議之前,李明就將一定財產設立家族信托,指定受益人是妻子金燕,至少能保證金燕和孩子后半生衣食無憂。
除了財產安全隔離之外,家族信托還具有信息保密、合理避稅的優點。因其無與倫比的優點,比爾·蓋茨家族、李嘉誠家族、潘石屹家族、默多克家族這些顯赫家族都選擇了家族信托這一神器。獲取更多財經資訊,請隨時關注財經365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