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信托行業至關重要的風險化解機制,信托業保障基金被定義為“主要由信托業市場參與者共同籌集,用于化解和處置信托業風險的非政府性行業互助資金”。
保障基金公司作為保障基金的管理人,負責保障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并經營監管部門批準的金融業務,不追求利潤最大化,以化解和處置信托業風險為主要任務和目標。
信托保障基金公司接受銀監會的日常監管,包括市場準入、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等規范全面的持續監管。同時,保障基金公司經營的各項業務均需要符合資本充足率和流動性比率等核心監管指標的要求。
2015年4月1日,信托保障基金正式啟動。在為行業保駕護航的同時,也給業內公司平添了諸多流動資金壓力。
根據監管層人士于2016年信托業年會透露的權威數據,信托保障基金規模已達到1000億元,不過,“保障基金不是無限擴大,有1000億規模就夠了,下一步要進行調整,減少大家的壓力,把規模控制在范圍之內,不是越多越好。”
另據了解,下一步將適時調整保障基金費率,使其成為調解各類業務結構的重要工具,類似于定向降準,各個時期、各類業務的保障基金費率應該有所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