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訊信托消息 近期銀監會發布[2017]53號《關于開展銀行業“不當創新、不當交易、不當激勵、不當收費”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下稱“53號文”)。
“53號文”對同業業務、理財業務、信托業務的檢查可謂相當嚴厲。同業存單被納入監管視野,同時給予指標硬約束。若不實行“新老劃斷”,這將對多家銀行產生影響。
據了解,“四不當”中的不當交易方面,專門對銀行同業業務、銀行理財業務、信托業務三部分進行了細化規定。
文件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法人在匯總分支機構自查情況基礎上,于2017年7月15日前將自查報告(文字及附表)報送監管部門,此后各銀監局按機構內別形成轄區匯總報告,于8月15日前報送銀監會相應機構監管部門,銀監會各機構監管部門按機構類別形成條線匯總報告于9月15日前報送創新部。
報告內容包括:機構自查和整改問責情況,機構內部規章及合規管理機制建設和執行的總體情況;二是監管監察的組織實施情況;三是自查和監管監察發現的主要問題及影響;四是對問題原因的分析;五是擬采取的監管措施和行政處罰措施,六是相關政策建議等。
其中信托業務部分,分為信托公司內部或信托公司之間的不當交易,與銀行之間的不當交易,與其他資管機構(證券基金期貨經營機構、保險機構及其持牌資管子公司)之間的不當交易,與非金融機構之間的不當交易四大部分。
涉及內容包括,信托公司是否變相開展“非標資金池”業務;是否存在以固有資金直接或間接接盤信托風險資產,但風險揭示和撥備計提不足;是否委托第三方非金融機構推介信托產品等問題。
華融信托研究員袁吉偉稱,因為現在房地產資金需求較大,信托報酬率較高,信托參與還是比較積極,不過當前監管趨嚴,各地紛紛加碼限購政策可能對該類業務帶來潛在風險,因此“不排除未來會有一些窗口指導”。
長遠來看,強監管旨在促進行業健康發展,但短期而言對信托業通道業務影響頗大,未來通道業務增長將面臨瓶頸。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末,信托業資管規模達20.22萬億,其中單一資金信托占比50.07%,為10.12萬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