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僅如此,從2017年一季度起,中國人民銀行在MPA評估時正式將表外理財納入廣義信貸范圍。在具體操作上,將表外理財資產在扣除現金和存款之后納入廣義信貸范圍,納入后仍主要對新的廣義信貸余額同比增速進行考核和評估。同時,2017年11月,《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簡稱“資管新規”)出臺,明確規定金融機構對資產管理產品應當實行凈值化管理,凈值生成應當符合公允價值原則,及時反映基礎資產的收益和風險。這意味著包括銀行理財在內的全部資管產品將向凈值化產品轉型,而當下凈值型產品的占比還不到10%。
在嚴監管、強監管背景下,銀行理財產品新一輪轉型迫在眉睫。
凈值化轉型是大勢所趨
在業內人士看來,凈值化轉型的硬性規定是資管新規中對于銀行理財業務沖擊最大的條款,未來大部分的銀行理財產品將被迫轉型為凈值型。
“從銀行內在需求來看,銀行業金融機構也期望通過凈值化管理轉移風險并實現成功轉型。”普益標準研究員魏驥遙表示,目前銀行理財業務的突出矛盾在于,投資者認為銀行理財的預期收益即是“實際收益”,產品到期銀行應當足額兌付,相關風險由銀行全部承擔。盡管就產品合同而言是“賣者有責,買者自負”,但現實執行的效果則是“賣者全責,買者無責”,這對銀行理財業務轉型顯然不利。
業內專家表示,隨著我國經濟轉型升級,對銀行來說,需要選擇合適的理財產品形態對接實體經濟新變化,用合理的凈值波動以客觀反映投融資市場的真實風險與收益,以實現金融市場與實體經濟的良性互動。
從數據上看,當前銀行理財凈值型產品的發行數量較過去已有大規模的增長。普益標準的數據匯總顯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銀行業金融機構共發行理財產品190721款,其中預期收益型理財產品189538款,凈值型理財產品1183款。相比于2016年,凈值型產品發行數量同比增長56.27%,其迅速擴張的態勢與該類產品的整體收益表現以及監管政策方向密不可分。
不過,對投資者來說,還需透過現象看到產品的本質。由于凈值型銀行理財產品還處于市場摸索期,特別是涉及銀行理財所投基礎資產估值方法的差異,導致銀行凈值型產品具有“真偽”之分。
“真正的凈值型銀行理財產品應當類同于開放式公募基金產品,采用市值法估值,即由基礎資產價格市值變動直接映射至產品單位凈值變化。若按照目前大部分銀行理財產品采用的成本攤余法估值,即由資產收益平均攤至每日,會導致產品凈值均勻變動,無法真正暴露基礎資產風險特征。”魏驥遙表示,如果基礎資產存在期限錯配,一旦變現很可能對資產價格產生擾動,此時簡單采用成本法估值就無法體現市場風險,這就是所謂的偽凈值型銀行理財產品。獲取更多財經資訊,請隨時關注財經365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