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措施對銀行的正面信用影響主要體現在三方面:一是
運營環境,強監管措施旨在減緩金融領域整體杠桿率上升、降低中國金融機構之間的關聯性;二是資產質量,監管措施限制對通道的利用,提升資產風險的透明度,
并控制整體銀行體系松散的資本計提;三是資金來源,監管措施旨在減少銀行資產與負債的期限錯配情況。
中誠信國際金融機構一部總經理白巖
稱,近年來銀行在資產端配置的資產種類日趨多元化,信貸類資產在總資產中的占比逐漸下降,而用傳統的不良貸款率等信貸資產質量衡量指標來分析銀行的整體資
產質量會有些失真。本輪強監管措施強調對底層資產實現穿透,監管層對實際的信貸風險的排查,可能會使銀行面臨更多的撥備計提,盈利水平或受影響。
據白巖介紹,根據統計,近幾年來包括國有大行、股份制銀行、城商行、農商行在內的四類銀行的證券類投資在總資產的占比都有所增加。其中,截至2016年末,
城商行的證券類資產占比已略微超過信貸類資產占比,成為首要的盈利資產;股份制銀行的證券類資產占比也幾乎與信貸類資產占比相當。“雖然國有大行的證券類
資產占比緩慢提升,但由于其基數規模大,所以每年的新增規模也相當可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