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山東金泰召開2017年度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內容只有一項,即修改《公司章程》。對于此次山東金泰《公司章程》的修改,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功不可沒。
回溯歷史發現,山東金泰過去一年里曾兩次對《公司章程》做出較大修改。2016年8月,山東金泰以阻止“野蠻人”的名義修改章程,在被上交所問詢后,僅對修改的方案做了部分調整,并在股東會上獲得通過。2017年6月9日,投服中心作為持股100股的小股東參加了山東金泰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并提出山東金泰《公司章程》相關條款侵害了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應屬無效。盡管投服中心此舉當時未得到友好回應,但在會后,山東金泰不僅就股東會上的失當行為公開道歉,而且從速修改《公司章程》,取消了其中對股東權利的限制性條款。這次交鋒充分體現了投服中心作為專業公益維權機構在持股行權時展現出的專業素養,以及在維護投資者權益方面收到的實效。
在證監會從嚴監管的大背景下,作為公益維權機構,投服中心的一系列動作正在引起市場各方的關注。證監會將投服中心持股行權行為比作“啄木鳥啄木吃蟲”或資本市場“正義的麻煩制造者”,肯定了投服中心的工作。
投服中心的這些行為對上市公司的震懾作用同樣明顯。有上市公司人士表示,從山東金泰的案例來看,投服中心正成為一個“惹不起”的小股東,并使上市公司在規范運作上更加謹慎。因為一旦有漏洞,說不定這位小股東就會“降臨”公司股東大會了。
對于廣大中小投資者來說,投服中心的出現更是個福音。記者過去10年來每年都會參加幾十家公司的年度股東大會,從現場觀察來看,中小股東的參與度并不高,導致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往往開成了“大股東會”。偶有小股東參會,關注的重點也往往集中于公司業績、行業發展態勢等更多與股價關聯度高的信息,而對于公司治理等深層次影響股東權利的問題較少涉及。即使偶有涉及,也因缺乏足夠的專業性和針對性,被上市公司敷衍而過,很難引起真正的重視。
觀韜中茂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勇在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這主要和我國資本市場目前仍是散戶為主的市場特征有關。大量的中小投資者對自我權益維護意識淡薄,維權的專業能力不足。在這種特殊的市場狀態下,專業機構需要發揮自己的作用。近年來,專業機構的作用在一些領域已經顯現,如涉及虛假陳述的民事訴訟案件,有一批律師站出來征集投資者訴訟委托,一定程度上保護了投資者利益,對上市公司的違法違規行為也是一種震懾。
李勇也指出,在更大范圍的、日常性的投資者維權過程中,因為缺乏動力驅動,專業力量是缺失的,而投服中心作為公益的維權機構,彌補了這一空白。一方面,其行權行為本身對保障中小投資者權益大有裨益;另一方面,也為中小投資者維權做出了示范。
也有業內人士提出,隨著持股行權試點擴大到全國,作為3000多家上市公司的股東,投服中心如何實現最大限度的覆蓋是一項挑戰。特別是作為小股東持股行權的一種重要形式,投服中心能否有足夠的力量出席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并提出專業性的建議和質詢,要知道,上市公司的年度股東大會是在短短三四個月的時段密集召開的。此外,投服中心能否有足夠的人力物力財力,對有問題的公司進行更深層次的調查,發現公司財務舞弊、違規關聯交易、隱秘資金占用等深層次問題。這些恐怕都是投服中心進一步持股行權、拓展廣度和深度所要面臨的挑戰。
李勇表示,這些問題一定程度上可以通過廣泛發動社會力量來解決。不過,考慮到保護投資者權益是一項專業性較強的工作,可以優先吸引律師、會計師、媒體、社會獨立研究機構等專業機構力量參與進來,這樣既可以提高投資者維權的社會參與度,又可保證維權活動的專業性和權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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