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要求綜合運用金融、土地、財稅、投資、立法等手段,既抑制房地產泡沫,又防止房地產市場出現大起大落。應圍繞住房供應體系,實施滿足居住、抑制投機、防止供需錯配、引導社會預期的組合政策,促進房地產市場穩定健康發展。
以區域統籌發展為重點,落實好人地掛鉤的土地供應機制。由于土地出讓收入成為地方政府的主要財政來源,過去土地出讓規模和實現節奏往往受制于當地財政資金的需求而脫離實際住房需求,造成了住房的供需錯配,從而加劇了房地產市場結構性問題的突顯。一二線城市高房價和三四線城市高庫存的出現莫不與此有關。住房的需求絕不是孤立的,解決好住房問題,應充分尊重城鎮化發展不同階段的客觀規律,統籌規劃區域內大中小城市的空間、服務設施布局和土地供給,引導人口和住房需求合理分布。首先,應根據人口流動情況安排建設用地指標,而不僅是財政需要。對住宅用地要依據不同地域人口增長快慢、需求量大小等來確定土地供給的數量、結構和方式。對商辦用地,要科學確定商辦地產和住宅比例、人均商業配套等指標。目前,在住房供求關系緊張的城市,落實人地掛鉤政策的關鍵在于增加住房用地供給,并積極盤活城市閑置和低效利用土地,提高住房用地占比和供給的有效性;還要深化供地制度改革,控制土地價格的非理性上漲。
以守住房貸安全底線為重點,強化金融風險管控。充分發揮金融對房地產市場的調節作用,分類管理、扶抑結合,完善住房金融宏觀審慎管理,嚴格限制資金流向投資投機性購房,有效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當前我國居民購房杠桿快速上升,要防范房地產市場風險,建議堅守購房首付的底線,堅持差別化購房信貸政策,如購買首套房的貸款首付不低于30%、購買第二套房的貸款首付不低于50%、購買第三套房不貸款的政策要長期不變,穩定市場預期。通過嚴格審查貸款人的貸款資格,保持穩定的首付比例,避免支付能力不足的家庭過早進入市場而承受房價波動的風險,這是我國房地產市場安全的最重要保證。
以優化住房稅收結構為重點,發揮稅收調節分配關系和促進公平的作用。突出住房的居住屬性,更好地運用稅收工具,滿足合理的住房需求,特別是支持新市民住房需求,抑制投資投機性需求。如,為鼓勵租賃市場發展,就應歸并降低住房租賃環節稅負,減輕住房租賃企業稅負,積極盤活閑置住房利用率;為抑制炒房行為,就應增大反復交易的成本,設立按持有時間、住房套數實行差別化的交易環節稅負;為盤活存量抑制投資,就應整合優化房地產稅收體系,增加住房保有環節稅負;為適應城市分化的現實,就應賦予地方政府更大的房地產稅收調節權限。 以促進市場完善為重點,建立疏堵結合的管控體系。一方面,采取法律的、經濟的甚至必要的行政措施對房地產市場進行管理,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如,限制不合理需求,嚴格管理違規銷售行為;提高開發準入門檻,清理“僵尸企業”,實施負面清單管理,鼓勵兼并重組,建立房企誠信經營機制和評價懲戒體系,提高預售門檻;規范房地產中介,通過房地產中介機構從業人員執業資格制度設定準入門檻,確保房地產中介機構從業人員的專業程度和行為自律等。另一方面,通過發展有管理的直接融資渠道,疏通投資渠道,發展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商業地產抵押貸款支持證券等資產證券化工具引導投資。發展這些資產證券化工具,有助于發展經營性住房供給,如發展機構租賃;有助于分散房地產市場風險;有助于疏解住房領域的實物投機性需求,將房地產實物的投資引向對房地產金融產品的投資,減少住房實物需求,抑制房價上漲。
以信息引導和預警為重點,建立市場協同監管機制。在信息化時代,房地產市場的監管完全有條件更加科學有效。在完善和細化房地產市場統計指標的基礎上,依托信息化建立以大數據為基礎的房地產市場預警體系,并及時引導市場主體行為;建立科學的市場評價體系,依據預警標準和房地產市場運行實際情況,判斷風險等級,及時啟動與預警等級相對應的調控政策,平抑市場波動;建立政府協同監管機制,實現各部門信息共享機制;實施及時準確的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防止市場恐慌等。不斷改善房地產市場調控。想獲取更多財經資訊,請關注財經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