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老年人原本希望能安度晚年,卻不料不僅收益和本金得不到歸還,連房子也被強制過戶,或需要再次舉債保全居所。這不僅對數十位老人造成傷害,也對國家支持、保監會審批的保險版“以房養老”帶來負面影響。
近期,某些以老年人為目標的金融詐騙事件被揭露后,使得原本不溫不火的“以房養老”,忽然成為街頭巷尾熱議的話題。
記者了解到 ,通常而言,狹義的“以房養老”是老年人向機構或個人抵押房產獲取提高老年生活的現金;廣義的“以房養老”包括租房養老、分租養老、賣房養老、縮房養老,抵押給銀行借款養老,遺囑托管養老等。其中,反向抵押保險屬于眾多“以房養老”中的一種,簡稱保險版“以房養老”。
實際上2013年,《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明確要求,開展反向抵押保險試點;2014年6月,保監會發布《關于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正式啟動反向抵押保險試點;2016年7月,保監會發布《關于延長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期間并擴大試點范圍的通知》,延長反向抵押保險試點期間。
不過,長期以來,反向抵押保險進展緩慢,這與傳統養老意識、房屋價值評估、風險規避手段、政府稅收政策以及房屋產權性質等因素不無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