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了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目標:即經過1—2年努力,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取得初步效果,幫助企業年均減負約700億元。3年左右實現實體經濟企業成本明顯下降,盈利能力顯著增強。到2018年底,企業負擔持續減輕,企業活力進一步激發,企業競爭力明顯提升。
《方案》表示,要落實“營改增”試點擴圍政策,將“營改增”范圍擴大到生活服務業、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等領域,全面打通企業抵扣鏈條,實行不動產進項稅抵扣,增加企業增值稅進項抵扣。用足抵扣政策,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
《方案》表示將加強涉企收費監管:凡是國家和省明確取消或停止征收的涉企收費項目,嚴禁任何單位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絕執行,不得轉為經營性收費,不得以其他名目變相繼續收費。任何單位不得利用行政職能、壟斷地位和管理優勢開展強制服務并收費;不得將行政管理職能轉移到企業、社團、協會開展有償服務。
最低工資不再兩年一調
《方案》還提出,將援企穩崗補貼發放范圍由10個困難行業企業擴大到所有行業企業。對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費、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統籌地區城鎮登記失業率的企業,鼓勵其申請穩崗補貼,按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發放援企穩崗補貼,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方案》表示,將現行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由兩年一調改為三年一調,2017年最低工資標準暫按2015年5月發布的標準執行;并控制好最低工資調整幅度,原則上不超過同期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增速。(原標題:廣州最低工資標準將改為三年一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