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額上調至3534元,執行時間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該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高繳存基數為上一年度全州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當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超過最高繳存基數時,個人繳存基數只能按最高繳存基數確定;且嚴格執行“限高保低”規定,明確繳存上限和下限,規范繳存。目前我州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5%-12%,其中財政全額撥款和差額撥款單位繳存比例為12%。
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額由最高繳存基數和最高繳存比例確定。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統計部門發布的數據顯示,2016年我州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906.8元,其3倍為14721元,按12%繳存比例計算,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額均為1767元,2017年度住房公積金單位和職工最高月繳額之和為3534元。最低月繳存額與去年一致,即保持200元不變。
根據規定,中央、省駐湘西州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高于12%,最高月繳存額為3534元。我州非公企業單位職工繳存基數和比例依照州政辦〔2010〕46號文件《關于在全州非公有制企業中推行住房公積金制度的通知》中第四條第一款執行,但最低月繳存額與去年一致,也為200元。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住房公積金最低月繳存額與去年一致,為966元;最高月繳存額和全州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一致,為3534元。(原標題:湘西2017年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額上調至353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