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失聯或轉移財產,是法院執行工作中遇到的普遍難題。為破解執行難,加大打擊“老賴”力度,1日上午,鐘樓區人民法院與中國人保常州分公司簽約,共同推出執行懸賞保險。
執行懸賞保險,主要針對法院執行“人財兩難”的案件,即申請人未提供、被執行人未報告、經法院查找未能查詢到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的、被執行人財產不足以清償案件全部債務的,以及被執行人失蹤或下落不明且無法查證其財產狀況的案件。經法院同意后,申請執行人可通過法院向社會公開懸賞一定金額,查找被執行人或被執行財產線索,申請執行人只需向保險公司繳納不超過懸賞金額10%的保費投保,保險時間通常為一年。舉報人提供的線索,經法院查證屬實并執行到位后,由保險公司向舉報人支付賞金。提供財產線索的,最高懸賞金額不超過20萬元;提供被執行人下落線索的,最高懸賞金額不超過1萬元。
“懸賞舉報”不僅通過保險杠桿作用大大降低了申請執行人懸賞成本,有效減輕申請執行人的維權成本、執行風險,而且有利于吸引“熱心公民”成為“賞金獵人”,廣泛發動社會力量查找“老賴”及其財產線索,形成打擊“老賴”的天羅地網。(原標題:鐘樓區法院與常州中國人保簽約共推執行懸賞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