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銀行業界代表,全國人大代表、中國銀行副行長許羅德表示,“商業銀行要主動承擔職責,建立大學生的資信和承債評級模型”,使校園貸成為放心貸。為此他建議,商業銀行要建立大學生資信和承債評級模型,開發一些有針對性的高校消費金融產品。
校園貸亂象與商業銀行的缺位有關
校園貸的出現,解決了一部分學生的消費剛需,有的學生更通過校園貸實現創業夢想,其行業價值和社會價值有目共睹。不過也應看到,部分平臺在放貸過程中存在不規范之處,例如審核不嚴、惡意引導過度消費等等。于是,就出現了一些畸形發展現象,甚至惡性事件。
“校園貸亂象的產生,與商業銀行在高校學生商業性貸款服務中的缺位有一定關系。由于當前相關監管政策過于審慎,缺乏指引,商業銀行又缺乏動力,導致目前商業銀行對大學生商業貸款服務缺失,而社會上互聯網金融平臺進入校園貸市場。這些平臺更多考慮經濟效益而非社會責任,出現高利貸、惡意催收、個人信息泄露等亂象。”許羅德說。
作為銀行業監管部門的主要負責人,銀監會主席郭樹清也指出,銀監會及銀行業對違規校園貸制造的亂象負有責任。“一是銀監會牽頭治理網絡信貸治理,是非法集資聯席會議的牽頭單位;二是現有銀行業對大學生等群體的服務缺位。”
針對這種情況,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許羅德就曾提出,高校學生作為一個特殊的社會群體,為其提供的金融服務應具備普惠性。對于校園貸不能簡單草率地“一刀切”,但商業銀行需要主動“補位”,在提供大學生金融服務方面,扮演主要角色。
強化商業銀行在校園金融服務中的作用,這不是監管部門第一次談及這個問題。在今年3月29日銀監會聯合團中央、教育部共同主辦的2017年“送金融知識進校園”現場推進會上,中央金融團工委主要負責人陳琳指出,要多渠道多形式匯聚社會資源和力量,共同維護安全和諧的校園金融環境;團中央學校部副部長宋來也表示,有效遏制校園金融風險,需要鼓勵和支持合規的金融企業進入校園,為廣大學生提供正規的金融服務,引導學生學會理性金融消費。
商業銀行要建立大學生資信和承債評級模型
根據此次監管部門的最新表態,商業銀行要像“研究扶貧貸款”一樣開發大學生助學貸款。具體應該怎么做呢?
許羅德建議,首先教育主管部門應聯合金融監管部門發布一個指導性意見,明確商業銀行在學生貸款中的主體地位;而后,商業銀行要開發有針對性的高校消費金融產品,合理設置消費信貸額度和利率,使這些產品符合普惠金融屬性。
“商業銀行要建立以小額信用消費貸款和信用卡為基礎的大學生消費金融產品體系,并聯合消費品及消費服務供應商,共同開發‘商品+金融’或‘服務+金融’的嵌入式的場景消費金融模式。”另外,依托自身的風控體系,商業銀行要建立大學生資信和承債評級模型。
許羅德還特別提到,推進健康合理的校園信貸服務,一定得是“兩條腿走路”,銀行等傳統金融機構應該擔當主力軍,但是市場化的互聯網金融機構也是必要的補充。“對于市場化機構來說,開展高校消費金融業務除了需要資格準入(包括風控能力和合規銷售等),還應盡量減少學生的現金類消費信貸使用,以抑制非理性消費的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