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最新消息|2次警示還不夠?凌達汽車又被監管局監管談話
凌達汽車由于連續兩次逾期披露定期報告,已被股轉系統2次出具警示函,10月10日又被重慶監管局出具采取監管談話的監管措施,要求10月16日凌達汽車公司董事長及相關責任人前往監管局監管談話。不知談話之后,公司今年上半年的年報能否在最后截止日披露出來。目前公司股票仍處于停牌中。
定期報告延期披露二次收股轉罰單
10月13日,重慶凌達汽車織物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凌達汽車,證券代碼:838591.OC)公告披露,公司因已連續兩次逾期披露定期報告,被證監會重慶監管局采取監管談話的監管措施,并令公司董事長、董事會秘書、財務總監于10月16日到重慶監管局接受監管談話。
凌達汽車上述兩次逾期披露的定期報告,分別是公司2016年年報和2017年半年報。按照股轉系統相關規定,掛牌公司披露年度報告的時間是每年的4月30日之前,披露半年報的時間是每年的8月31日之前。
而凌達汽車2016年年報,直至2017年5月26日才進行的披露。此外,截至目前(10月18日),公司今年上半年的年度報告仍未予以披露,公司已連續兩次逾期披露定期報告。由于未能按期進行年報、半年報披露,凌達汽車分別于6月23日、9月22日先后二次被股轉系統公司出具采取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公開資料顯示,凌達汽車于2016年9月2日在新三板掛牌,公司原定于2017年4月25日披露2016年年度報告,因考慮到審計費用和財務成本控制,公司更換了會計師事務所,致使編制年報的進展滯后,因此凌達汽車2016年年報在5月26日才予以披露。
值得一提的是,在年報披露關鍵時刻更換會計師事務所會對公司年報的定期披露造成很大影響,雖然公告稱此次審計機構變更不會影響公司財務報表的審計質量,但很明顯,臨時變更會所導致審計速度沒能及時跟上節奏,凌達汽車也被股轉系統公司出具了采取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而今年上半年年報未及時披露,是由于年報編制的相關工作尚未完成。值得注意的是,若截止10月30日年報披露終止日,凌達汽車2017年半年報仍不能披露出來,則公司將會被強制摘牌。
據了解,凌達汽車成立于2015年11月23日,公司主要從事汽車用織物面料及座椅面套的開發、生產和銷售。2016年凌達汽車營業收入為2.35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4.57%;歸屬于掛牌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785.87萬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4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