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顯示,2017年3月28日,嵩明縣環境監察大隊委托嵩明縣環境監測站對公司進行燃煤鍋爐廢氣現場監督性監測,監測結果表明,公司燃煤鍋爐向大氣排放的污染物,超過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瑞寶生物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條“向大氣排放污染物的,應當符合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遵守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嵩明縣環境保護局責令公司限制生產一個月,限制生產期間,公司生產產能不得超過建設項目環??⒐を炇债a能的80%,具體限制生產的改正方式以能達到標準排放目的為準。
此外,對超過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行為,處罰款人民幣貳拾萬元整(200000.00元)。
瑞寶生物表示,其將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的規定,在繳款期限內繳納相應罰款,該筆罰款占營業收入比重較小,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造成重大影響。
而公司屬于涉農企業,生產原料為農產品,生產具有季節性,二季度屬于公司生產淡季,故限制生產一個月,限制生產期間,公司生產產能不得超過建設項目環??⒐を炇债a能的80%,不會對生產和經營帶來較大影響。